2009年12月,有中央级媒体刊发报道,颂扬安徽凤阳县数十年没有搬迁办公场所,把钱“花”在了民生上。近日有媒体调查发现,在上述报道的8个月前,凤阳县就已经在破土动工兴建新办公楼群。当地官员表示,此次报道并非有意策划,而是一次意外。(8月5日《东方早报》) 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地夸了半天,结果却是一厢情愿的误会一场。安徽凤阳蜚声海外,在于历史上多做少说的“大包干”实践;不过,眼下这场“意外”的真相,似乎只说没做,让人百味杂陈。 2009年12月4日,媒体刊发了《安徽凤阳:县委大院有点“破” 最新办公楼15年前修建》、《凤阳节俭办公重民生 县政府办公楼一用就是30年》两篇报道。褒扬该县艰苦奋斗的精神却一直没有丢失、淡忘,数十年没有搬迁办公场所,报道称凤阳县专注听民声、踏实做民生,把开源节流省下来的钱“大手大脚”地用在民生工程上,解决群众“生活难、上学难、看病难、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病有所医”等民生问题。一时间,凤阳获得如潮好评。此后,但凡贫困县建豪华衙门的故事被曝光,论者也喜欢拿凤阳的例子来“照镜子”。 遗憾的是,“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凤阳的“破楼办公”,不过是旁观者一厢情愿的抒情罢了。真相如下呈现:安徽省发改委2008年3月21日印发的《发改委投资函(2008)187号》文件中提到,凤阳县政府大楼项目在2007年进行上报,2008年3月20日获批。地方官员称,凤阳政府大楼工程在2009年3月3日公开发布了招标公告,并在同年3月26日开工建设,2011年8月26日竣工,总造价4856.36万元,资金来源是政府财政收入,大楼的建筑面积有18918平米,但使用面积仅有7000平米不到。细究下来,所谓的“典型”,不谈百孔千疮,起码也是难以经得起推敲。 这里当然有两个问题:一是媒体报道失实,浅尝辄止就见风是雨,终于被现实所归谬,那么,这种“典型文章”经过了怎样的程序正义?二是地方部门乐享其“谬”,既然不是凤阳县策划的宣传报道,那么,当时为什么没有将县里已经在修建新行政中心的实情告诉媒体记者?为什么举国点赞之后,也不见地方部门基于实情去“勘误”求真? 明明是个人造美女,却被意外赞颂为“清水出芙蓉”,当事人施施然笑纳了各种溢美之词。一旦真相大白,起码也是尴尬难耐,何况,这误会关涉权力清誉?地方官员竟然如此解释,说修建新政府大楼和宣扬老政府大楼,这两件事情其实“并不矛盾”。这话约等于说,胡吃海喝和节食减肥,其实也是一回事情。 如今,传说中的那座位于老县城府西路的原政府大院,已经变成了“凤阳商贸城二期”的工地。赞扬声还未走远,“简朴牌坊”已经轰然倒下,新楼一样气宇轩昂,和贫困县的那些奢华办公场所看似无甚两样。有必要追问的还是三个问题:地方政府的此般行径,知错不改,算不算欺世盗名?新楼美伦美奂,预算支出与办公标准合乎正义逻辑吗?面对谬赞脸不红心不跳,这是怎样一种惯性心理使然? 最怕有些“误会”,勾兑成了扎实的政绩,而民生在概念偷换的“移魂大法”中,还有几多尽心尽力的能量与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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