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遭强拆者为何自认“犯了错误”?

2014-08-14 07:33:43 马长军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居民住房深夜遭强拆事件,出现了戏剧性变化。深更半夜被不明身份者扔进坟地的张红伟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的行为犯了错误,对不起政府。此外张红伟称,已经和当地政府就赔偿达成协议。虽然补偿标准和被强拆前镇里给出的补偿一致,但张红伟却表示:“我对这样的结果满意”。(8月13日《法制晚报》)

张红伟心里真的认为自己犯了错误,并且真的对补偿结果满意吗?房子被强拆,财物也被毁坏,人身安全还受到威胁,所得补偿更跟原来要求相差悬殊,这样的结果谁会满意?

可张红伟不满意又能怎样?不签协议,补偿依然遥遥无期。能把你从房子里拉出扔到坟地,没准还敢把你从废墟上塞进坟里!试想,既然敢强拆,敢非法限制你人身自由,还有什么做不出来?在公安局已经介入的情况下,张红伟仍然按政府的条件签了协议认了错,显然,警方也没让他更有信心去继续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

房子没了,一家人总不能一直露宿废墟做噩梦吧。你若想走法律程序,人家已经认定你房子属于违章建筑。指望法律补偿你,先拖上一年半载,心里没底吧?继续当钉子户吗?没房子也就没了本钱。

张红伟可以只签协议不“认错”吗?大概不可以。你不让人家好过,人家也不会让你好过。拆迁协议由当地镇政府主导,夜半强拆并且威胁拆迁户这事,恐怕当地政府脱不了干系。也就是说,张红伟把自己被强拆的事弄成焦点新闻,肯定让一向“重视”形象的地方政府感到颜面无光。

何况你这么折腾,记者一波一波地来,舆论盯得越来越紧,没准追究出什么麻烦。你这不是想让当地政府威信扫地吗?不帮助政府挽回声誉就想拿到补偿,岂不是太便宜你了?想想吧,强拆势力的强大,你不是已经领教过吗?

无视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而野蛮强拆,不会依法拆迁的地方政府面前,公民仍然不过是草民。此时,一介草民有什么资本跟他们讲条件?张红伟无奈“认错”,让我们无比悲哀。然而,事情就这么不了了之吗?真希望媒体继续深挖,说不定会让又一个“拆迁狂人”露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