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个人以为,面对疫苗潜在的风险,相关部门的“不予签发”,是务实的负责任之举。 2013年2月以后,食药监总局下属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简称中检院)在对120批狂犬病疫苗批签发过程中,先后发现3批疫苗的多支样品无菌检验不合格,且多次复检都显示细菌污染阳性,提示其产品存在严重大面积细菌污染问题,即其余同一生产周期的1 1 7批疫苗有可能存在被细菌污染风险。监管部门允许其上市,就是对公众利益的不负责。 当然,高度怀疑没有检验过的1 1 7批疫苗产品存在风险,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标准,又不能认定为不合格,于是监管部门除了“不予签发”,似乎没有别的选择。 “不予签发”,的确是不规范的行政行为。以此来维护公众安全利益,其尴尬是现行制度缺陷造成的,需要完善的是制度层面的问题。(福建日报) |
相关阅读:
- [ 05-27]美国反恐的“正义”之失
- [ 05-13]城市“排水”为何总跑不过暴雨
- [ 05-06]该如何杜绝接种过期疫苗?
- [ 03-13]给没病孩子吃药的幼儿园才“有病”
- [ 03-03]注射乙肝疫苗不是“买彩票”
- [ 01-23]乙肝疫苗“乌龙”事件的反思
- [ 01-06]“疫苗信心”需各方共同托举
- [ 01-06]乙肝疫苗风波过后 如何恢复公众信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