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国医院论坛器官获取组织建设与规范管理分论坛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明确,将建设全面立体的人体器官移植监管体系,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买卖人体器官,私下分配器官等行为。 据介绍,截至今年8月14日,全国共完成公民身后自愿捐献器官2107例,获取捐献器官5787个,通过移植手术,挽救了5000多位患者的生命。 器官移植来源问题,是中国器官移植事业发展的最大阻碍。我国是世界上等待移植患者最多的国家。据统计,我国器官需要数量与供给数量的比例为30∶1。由于供需矛盾而引起的非法器官买卖和移植,给器官移植行业带来不利的影响。 近年来,在巨大的利益面前,黑中介组织和移植机构仍然在铤而走险,非法买卖器官现象猖獗。7月,江西南昌青山湖区法院对非法买卖器官案庭审,揭开了隐秘的贩肾交易链条:从网上招募供体,圈养供体,取肾、异地空运、移植,短短5个月,该犯罪团伙圈养近40人,贩卖肾脏23个,非法获利154.8万元。此案仅仅是近年来日趋猖獗的非法买卖器官案的一个典型案例而已。尽管2007年国务院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以立法的方式明确禁止人体器官买卖,同时规定了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院准入原则,但是现有捐献模式的单一远不能满足现实需求,客观上助推了非法买卖器官黑市的火爆。 自去年9月1日起,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正式运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发文要求,所有捐献器官的分配过程,必须按照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要求,公正、透明、可溯源。 器官来源严重匮乏仍是移植事业的最大瓶颈,解决的重要途径就是动员更多人加入生命接力,自愿在去世后捐献器官。如何尽快解决器官捐献来源问题,进一步依法规范器官捐献工作,实现器官捐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这是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现实问题。 器官移植亟须构建完整、公平的法律体系,器官移植捐献立法该提速了。据了解,2007年国务院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我国器官移植管理初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但这部行政法规的立法缺憾甚多。建议必要时将条例升格为法律,制定法律层级更高的《人体器官捐献法》。在升格为法律条件尚不成熟之前,应当尽快修改完善现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通过专门立法,积极鼓励公民去世后捐献器官,明确红十字会在人体器官捐献中的地位和职责,构建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依法建立一个符合伦理的、可持续发展的器官来源体系以及透明公平的器官分配机制,从法律和伦理上妥善解决器官来源问题。依法清剿器官黑市,严厉打击非法进行的器官移植手术。依法建立有效的器官捐献风险控制机制,依法控制人体器官捐献潜在的法律风险。 现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主要目的,在于规制医疗机构不规范的器官移植行为,较少规定关注如何推动器官的捐献。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这一规定在实践中容易被规避和被滥用。建议修改相关规定,实现“严控活体”和“激活遗体”的良好效果。 在深化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器官移植亟待纳入法治轨道,实现依法治理。期望有关部门加快器官捐献立法,为中国器官捐献事业撑开法律的保护伞。(福建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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