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新学期,成为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东方小学师生的噩梦。犯罪嫌疑人陈某实施的持刀伤人事件,已造成3名学生和一名老师死亡,3名学生受伤。多位省领导迅即指示,以此为警鉴强化校园安保。 进入校园持刀伤人或实施爆炸,不管犯罪动机如何,都是反社会反人类践踏生命的重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对社会而言,每一次校园恶性案件发生,不仅给众多家庭带来无尽的悲恸,也深深刺痛了校园安保脆弱的神经,让无数无法置身校园之外的家庭,感到忧虑与后怕。 从领导指示中,不仅可以看到对遇难生命的沉重痛惜,更能体会对完善校园安保严肃、严厉的责任界定。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失守必追责——我们希望,校园安保工作由此步入制度化,师生的生命安全从此可以托付给具体的责任人。 我们应有所警惕,别让“举一反三”仅仅成为恶性事件之后一个习惯性的用语,一个没有主体的笼统的社会化反省。举一反三之“一”,已是很沉重的生命灾难,不可挽回的家庭悲剧,是为完善校园安全付出的巨大代价,决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犯同样的错误,重演同样的悲剧。显然,举一反三最重要的主体,不是学生、家长、老师,而应是对学校安保负有法定责任、且有能力堪当校园卫士的政府部门,是那些能直接将安保措施制度化的具体的个人。 校园安保制度化,当然不等于制度文本化,更不能止步于制度的纸上谈兵。学校门卫管理制度是有的,校园周边“护学岗”制度是有的,校园专职安保岗位、实施全天候视频监控的要求也是有的。但从事发校园的情况看,只有一个制度化的空壳。施爆的可以轻易进校得逞,持刀的可以满园疯狂肆虐,大开杀戒。 每一次事件发生之后,确实会反省一阵子,沉痛一下子。但不用很久,一切有关失职的内疚,对遇害生命的惋惜,对杀戮者的愤怒,都会随时间消逝得无影无踪,似乎一切都未曾发生过。这样的忘却,淡化了我们对校园安保制度的倚重,而这种落实制度的漫不经心,实际上无异于给心存歹念的恶人壮胆,提供机会,让其得以无所顾忌地高举屠刀。 对恶性案件的忘却,反映出对校园安保理性认识的欠缺。诚然,进校杀人是小概率事件,也是突发事件,三五年一次,不知何时何地哪所学校会不幸撞上。但事实告诉我们,这样的潜在杀人者是有的,这样的恶性事件也是随时可能发生的,而且有预谋的杀人者在暗处,不特定的伤害对象在明处。故一切侥幸的想法,都不足以让师生有效地规避伤害;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不论经济发达地区还是贫困地区,只有制度化的安保措施,才能打造一张“一所都不漏”的校园安全网。 制度化的校园安保,必然需要大量的人财物投入。不能有太多的犹豫,不能有太多值与不值的算计。人与社会的一切发展与进步,都是为了什么呢?在生命安全面前,再多投入都是用有所值。打造确保校园安宁的安全网,不是针对一次可预测的犯罪,而是震慑任何可能举起的屠刀,不敢不能随意举起,举起也不能轻易得逞。这就像每年花数千亿军费建设强大国防,并非针对一场可预测的战争,而是时刻准备着,痛击一切敢于来犯之敌。 |
相关阅读:
- [ 06-12]校园安保漏洞不能屡屡忽略
- [ 05-22]学生遭砍伤直戳校园安保软肋
- [ 05-31]校园安保勿忘农村
- [ 03-28]男子砍伤学生再敲校园安保警钟
- [ 05-10]校园安保,怎能“公”“民”有别?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