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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多少没被烧醒的安全常识在沉睡?

2014-09-05 16:25:47 谢伟锋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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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下午1时35分,在一场意外3名被火烧伤的年轻男女被紧急送进义乌市復元医院急诊科抢救。其中,有两名是在校大学生,另一名是烧烤吧的女服务员。(9月4日,东方网)

因为吃烧烤引发的悲剧实在让人心痛,而且在心痛之余又感到极度疑惑。烧烤助燃方式一般是炭火、电烤炉和燃气,在酒店用餐也都用的是固体酒精,那吊诡的液体酒精起到何种用处,实在让人费解!定时炸弹式的用餐方式,其积压的风险最终被击鼓传花到当事人小倩身上。当年轻的生命被灼烧得体无完肤之后,我们必须追问的是,还有多少没被烧醒的安全常识在沉睡。

在笔者不远的记忆里,依然还可以想起街边围炉吃串串香,而桌子下面放的是锈迹斑斑的液化气罐;在上档次的酒店吃鱼头煲,它的热量来源是小罐装的燃气瓶。人们在大快朵颐之余,恐怕谁都没有绷紧心中那个安全之弦。亦或是餐饮业主那招牌式的微笑让人宽心,再或者是自己压根就不知道水火无情的滋味。

前段时间,经常看到英勇的消防队员们从火情危险处扛出燃烧着的液化气罐,这其中不少就来自餐饮店。人们在啧啧称奇于救火英雄的大无畏之时,却鲜有人去问那些喷火的气罐们是如何“闪亮登场”的。在没有切肤之痛的感知下,安全,尤其是消防安全,真的就只能用若即若离来形容。

液体酒精属于高危易燃物品,在经营场所不能够大量存放。要经过消防部门严格审查的烧烤店,更是应该具备这样的安全常识。同时,酒精助燃不可取,之前就有湖南10岁小女孩烧烤被液体酒精烧伤75%的事故案例。这些案例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是太过遥远。但对于烧烤行业来说,理应成为一种事故案例学习的范本,并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可惜这方面的凌空蹈虚,已经成了一道奇葩式的风景线。

对于那个上岗不到一个月的服务员,外界除了聚焦于她恍惚般“会不会坐牢”的自问,还把她没经历过任何的岗位培训,事发时是第一次单独服务等问题抛出。相信对于员工培训的虚晃一枪,早已经不是小概率事件。做生意要的就是短平快式的进账,而把时间和精力消耗在看起来完全没必要的安全培训上,似乎太不划算。但也就是这种常识性的意识缺位,也最终导致烧烤店的重大赔偿责任。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对餐饮经营者必须过脑的“常识标配”,但事实证明,要真的把法规和常识落实到最后一公里,要走的路还很长。在一切都完善之前,作为消费者的我们,是否只能自求多福于不要被霉运砸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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