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主管的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发布《2013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报告显示,2013年全国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的款物捐赠总额约989.42亿元,比2012年增长21.06%。其中,基金会和慈善会系统接收的捐赠占总额的比例超七成,红会系统接收捐赠32.05亿元,仅占全国总额的3.24%。 全国989.42亿元的捐赠总额中,红会接收额仅为32.05亿元,占比不足4%。相较于基金会和慈善会系统超七成的比例,这点捐助的确有点微不足道。而这在种种关乎红会的负面效应铺陈下,对公众而言,“仅占4%”的表述,与其说表达了一种不满,倒不如说契合了公众某种心照不宣的期待。 红会自2011年6月以来,始终难以摆脱郭美美带来的负面效应。此后,又因善款未按指定项目使用、违规出租救灾仓库等事件,更让公信力雪上加霜。而公信力恰恰是公共机构得以运转的基础,红会公信力残缺不全,捐赠人自然不敢将善款委托给红会,捐赠额减少并不奇怪。但如果就此认为,红会接收捐赠额仅占4%是红会公信力破产导致的恶果,似乎又失之偏颇。 在中国的慈善系统中,慈善会与基金会是主要的筹款机构,红会虽然下设基金会,但作为一个人道主义组织,筹款并不是其主要工作,进行卫生普及与救生训练之类的社会实践才是红会的主要职责。筹款额所占比例低,其实与其自身定位有关系。实际上,诉诸过往,即便在郭美美事件之前的2009年、2010年,在声誉没有受到损害的情况下,红会筹集到的善款也不过占总额的7%左右。相较于慈善会与各种基金会,这个比例也并不高。 如今,慈善渠道越来越多元,通过红会捐款只是一种普通的路径选择。在国家已经逐步放开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登记审批的背景下,慈善捐赠有了更多的流向。相较于半官方性质的慈善会、红会,账目透明度更高、自治色彩更浓的民间慈善机构更容易吸引善款。要知道,随着慈善事业的不断发展,公民关于慈善的权利意识也在不断萌发。权利意识支配下,捐多少、怎么捐已经逐渐让位于捐哪里、怎么用。 红会占捐赠总额比例不足4%,不论是对比历史数据还是基于现实考量,都不是一个突兀的问题。就慈善而言,与其纠结于红会善款的占比问题,不如将更多的目光转向善款的使用。如果善款躺在账户里睡大觉,数额再多,也不过是对爱心的挥霍,慈善的意义将被消解。反之,一个组织即便接收的善款很少,如果能用到刀刃上,也已经实现了慈善的要义。(福建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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