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点30分-11点31分,短短1分钟内,上海市纪委、上海市监察局官方网站“上海市纪检监察网”连续发布了11名官员落马信息,涉及8起案件、共11人,其中4人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另外7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查处的有多名闵行区、青浦区和原南汇区的官员。有消息称,这些人多是因为涉及土地流转和利益输送而被调查的。据了解,这是上海近期较大规模的一次集中通报违纪违法案件信息。(2014年9月24日,新闻晨报) 土地腐败是典型的“大腐败”。在土地要素未实现充分市场化配置的前提之下,土地“双轨制”供应的间隙有足够的空间生成一种副产品——“权力租金”。官商间的密切关系,成为滋生“土地腐败”的温床。 在老百姓手里,“土地”是“无价的贵金属”。按理说,土地资源作为市场要素之一,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中,其价格应当由市场来决定。但是,在现实中,由于土地市场混乱和监管缺失,让政府更多成为了土地价格的决定者。对于某些腐败堕落的政府官员来说,只要轻轻松松的在文件图纸上画几个圈,几百万、上千万的资产就瞬间到手,这样的钱来的何其轻松。 针对上述问题,虽然各省区市普遍出台了挂牌招标政策,完善了招标管理办法,制定了挂牌招标操作规则,在全国确立了土地出让挂牌招标制度,逐步消除土地流转中的人为操作空间,增强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但是,我们看到的实际情况却是,我国的政府网站和地方新闻媒体关于工程招标的信息发布在多数情况下要么不规范,没有专门的、权威的、政府指定的发布渠道,要么就是信息不完整。这样显得是在有意回避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而权力一旦缺乏阳光,在阴暗处自运行,单纯依靠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似乎对其是一种道德苛刻。由此,也就衍生出了土地流转中的各种腐败问题。 要遏制土地流转当中的腐败,除了要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廉政教育外,更重要的是要在制度的落实上下功夫。要让土地流转中的各项制度掷地有声,而不能形同虚设。要执行严格的挂牌招标制度,要规范招标公示渠道、招标程序、招标结果公示等制度,要引入外部监督机制,特别是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被征地人民群众的监督。总之,制度的意义重在执行,如果不执行,制度就只能是一纸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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