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应对每个家庭都有效 不用说,这份“家暴禁止令”对“宝马女”是非常及时非常有用,意义也是非凡的。但对于社会来说,其威慑力却是相当有限的。也可以说,像“宝马女”这样遭受家暴的大有人在,甚至还有更多的女性比她的处境更悲更惨。但像她一样能得到法院专门发放的“家暴禁止令”,不仅是厦门的唯一,就是放眼全国也是屈指可数。 之所以会是这样,就是因为许多女性还认为家暴是“家务事”,甚至是家丑。她们不仅不会选择报警,甚至都不愿让外人知道,更多的只愿意忍气吞声,甚至逆来顺受。有的最后发展成拼死反抗,玉石俱焚,却也不愿经官动府。 正因如此,法律对于家暴问题不能总是“民不报官不究”,我们的“家暴禁止令”也不能总要依靠当事人的血泪控诉。更甚至可以说,这样一份“家暴禁止令”不是针对“宝马女”的老公,而应该对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丈夫都有效。只要有人违背,对家庭成员滥施暴力,我们的执法者就要闻风而动,对那些手脚不老实者进行惩处。 如果要给这项法令设一个期限的话,不是6个月,我希望是,一万年。(老癸) 反家暴立法迫在眉睫 据报道,《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新法规定:除打骂外,精神恐吓、禁闭、冻饿、经济封锁等都属家庭暴力范畴。 有数据显示,中国至少有1/4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已经成为我国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正如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所言,“家庭暴力早已不是个人私事,制定反家暴的专门法律,将使中国4.01亿个家庭中的成员获得公权力的保护。”反家庭暴力立法迫在眉睫。 尽管反家暴立法还需迈过如何界定家庭暴力、调查取证困难、适用罪名等几道坎儿。但是,权利总比理由重要,办法总比困难多,反家庭暴力立法应尽快提上议事日程,并集思广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尤其是女同胞的意见,早日与民众见面,为遭遇家暴者保驾护航,为4亿家庭打造和谐家园。 在反家暴的问题上,公检法、妇联等相关部门与媒体也要切实负起责任来,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家暴违法成本,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法律法规与道德舆论的合力,共筑反家庭暴力安全防线,很有必要。(叶祝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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