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的深入执行,引发社会各界对公共部门人员福利的关注。“公共部门员工正常的福利应予以保障。目前,一些财政供养单位可能存在员工福利不规范甚至超发的问题,今后要加强监管、严格规范,但不能要求绝对没有福利。”苏海南表示。(10月10日《人民日报》) 十一黄金周,体制内人员冷眼旁观朋友圈中各种晒福利,自己却只能躲在角落喃喃自语,“为啥单位只发了个表,国庆节值班表。”如此看来,为公务员发放福利作为提高其个人与家庭福祉的重要渠道,在铁腕反腐的风暴中扭伤了腰,体制内员工也喟叹像“王小二过年”般一年不如一年。节日补贴、部门聚餐等福利的取消,对本就拮据的基层公务员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正常福利的无辜躺枪造成新的心理落差,无疑将会影响公共部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如何正确厘清正常福利亟待得到重视。 一股公务员晒工资式的诉苦风吹后,社会逐步达成基层公务员工资低的共识,然而对“看不见的福利”仍打着大大的问号。例如,广州市开发区第一幼儿园招生将生源划为“三六九等”,优先向政府机关单位人员张开怀抱。长沙一小区“限价专供”公务员,大量指标被公开倒卖。这样的福利着实让群众对公务人员心生芥蒂,像这样的“特权式”福利确实理应杜绝,然而仅数百元的节日补贴也纳入取缔范围就有些矫枉过正了,“八项规定”的矛头应瞄准违法乱纪的过度福利,而彰显“人情味”的节日津贴等则应保留在公务员群体之中。 部分地方将反腐与福利混为一谈,变相剥夺公务员合理福利,不仅违背《公务员法》中“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的明文规定,而且一定程度上会引发公务人员对“八项规定”错误解读,平添反腐新阻力。公务人员的福利“蛋糕”被无情切掉,一定程度上是地方领导对法规“一刀切”式的粗暴执行,从而导致个别地方“伤及无辜”。保留公务员群体合理福利不仅仅是合情合法的制度践行,更是为改革凝聚人心、消除阻力的重要手段。 公务员,只是普罗大众的一份子,也并非特殊材料制成的,也需给予他们享有正常、体面生活的权利。高薪高福利不等于高效率,但苛刻公务员基本工资和福利,无疑会提高腐败风险。期待新的公务员福利制度改革想着规范、科学靠拢,真正营造出公务员凭借合法收入过着体面生活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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