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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师德禁令纳入法制化轨道

2014-10-13 08:02:39 于文军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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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四川美术学院就网络举报该校副教授餐厅“骚扰”女学生一事做出回应:经调查发现网友举报内容属实,决定禁止王小箭参加该校任何教学、科研和学术活动,降低其退休待遇,支持学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事老师王小箭也通过学校发来致歉信,承认是酒后行为失当。(10月12日新华网 华龙网)

教育部刚刚发布师德“红七条”,要求严禁“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行为,就有教师顶风上。看来,出台整顿师德的“红七条”,绝非空穴来风,颇有现实针对性。

在目前高校教育体制下,在学生招生、考试、推优、保研等方面,高校教师话语权份量很重,一些无德教师借此骚扰甚至是“潜规则”学生,致使一个时期来一些高校教师对异性学生行为不端,丑闻不断,造成了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败坏了教师声誉,损害了学校形象,遭到了公众的谴责。毫无疑问,这些教师是教师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必须予以严惩,王小箭被处理,既是自取其咎,更是落实“红七条”的具体体现。

先前,我们对师德也有这样那样的规定或禁令,但一些却形同虚设,执行的效果不尽如人意,一些无德教师也未得到应有的惩戒。如今出台的“红七条”能否重蹈覆辙,公众不无疑虑和担心。其实,“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这类行为,已不单纯是道德问题了,而涉及到对女性权益的侵害,触及到了法律层面问题。为了让师德“红七条”这类禁令长期给力,建议相关部门出台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把一些师德禁令纳入法制化的轨道,用法律法规为道德律令护航,从而让一些教师对师德规范或禁令不敢碰、不能碰、不想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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