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双十一”脚步的临近,各家电商都摩拳擦掌,准备大战一场。谁曾想,离购物狂欢节正式开幕还有十余天,关于“双十一”商标的使用却起了波澜。 据媒体报道,阿里集团已取得“双十一”注册商标。经阿里巴巴集团授权,天猫对“双十一”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人的使用行为都是商标侵权行为。 原来,阿里早在2011年就以阿里巴巴集体控股有限公司名义提出商标申请,并在2012年12月获得“双十一”商标,而且申请并注册了“双十一狂欢节”等一系列防御性商标,通过商标注册把“双十一”严密保护起来。由此可见,阿里在打造“双十一”之前就预先做好了有效的品牌保护网,打算在商标上截杀其他商家。 据了解,京东已经拉开架势,准备在“双十一”大干一场,早早策划了极具针对性的广告。但事到如今,能否如期播出这些广告,还有待观察。 事实上,商标战在商战中早已屡见不鲜。从奇瑞和腾讯的“QQ”之争,到盛大游戏和某网游公司的“沙巴克”之争,种种迹象都表明,商标在商业竞争中的影响力日益扩大,也成为商战中的必争之地。 “双十一”虽然是阿里首创的商业活动,但早已演变成了一场全民购物狂欢的节日,成了21世纪的网络新民俗。商标权虽然是一项绝对权,但商标权的行使并不能妨碍社会公共利益。“双十一”既是注册商标却又是一个日期,阿里不能通过注册“双十一”商标,而垄断拥有这个日期。 其他想分得“双十一”一杯羹的商家,可以采取继续推出大量有吸引力的促销活动,用淡化商标的做法来加以应对。毕竟,对于消费者来说,实惠才是最重要的。到底促销活动叫啥名字,并不是他们真正关心的。(福建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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