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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最低消费”消费者要有较真精神

2014-11-03 14:45:49 朱慧松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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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出台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违者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处罚。

1日是新政实施的首日,厦门市有些餐馆虽然取消“最低消费”,却通过其他花样,把包厢消费水准限定在一个较高水准,有消费者戏谑餐馆只不过是“换一件马甲”。(11月2日东南网)

不但“最低消费”,近年一些商家形形色色的霸王条款层出不穷,不少消费者虽明知不合理,但并未较真,选择“任人宰割”或换地方消费,这恐怕也是各种霸王条款大行其道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不少发达国家,消费者习惯“斤斤计较”,动辄为在我们看起来不过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来投诉商家。可以说,正因为有了消费者的较真,商家才不敢放肆,在服务和管理上精益求精。相比之下,中国的很多消费者真是“菩萨心肠”,“太好说话了”。久而久之,一些商家能不“霸气十足”吗?

因此消费者再也不能当“沉默羔羊”,要有“锱铢必较”的较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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