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最晚将于今年年底前正式公布。消息人士介绍,薪酬改革方案提出,对组织部门任命的国企高管的薪酬将包括基本薪酬和中长期激励两个部分,基本薪酬将参照公务员工资标准进行制定,并通过高管与普通员工相差的倍数进行限高。另外,非组织任命的职业经理人将根据市场化的办法确定其薪酬。(11月5日《华夏时报》) 近些年来,国企高管薪酬虚高成为民众诟病的老问题。有数据表明,一些国企负责人的薪酬高于底层职工30倍甚至上百倍,造成严重收入分配不公,违反社会公平,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参公”消息甫一抛出,便掀起点赞热潮,叫好与声援之声不止。但也有一种声音认为,国企高管薪酬“参公”,有违国企的去行政化改革方向,笔者认为,“参公”并不与国企改革的去行政化相违背,理由有三。 其一,“参公”的着眼点在于压制高管薪酬中明显“不合理”的部分。众所周知,我们需要打压的并非高薪本身,而是高薪中明显“不合理”的部分,“参公”保证了国企高管在基本薪酬上与普通员工不构成太大差距,还能一定程度上起到抑制“不合理”薪酬的作用。如取消或减少职务津贴和绩效奖金,有望铲除以往最容易滋生腐败、撑起薪酬虚高的土壤;“限高”则能在灵活激励上有效卡住高管“牟利”的缝隙,人社部曾提出“国有企业负责人的收入高于底层职工数不得超过12倍”,这样的“限高”红线,相信高管们不敢轻易逾越。 从过往案例来看,收入有问题、经济出状况的高管,恰恰因为手中紧握“行政大权”。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败“打老虎”,每个高官“接受组织调查”的背后,基本上都会牵扯数名企业家同时“被调查”,其中多为国企高管。腐败窝案的背后,往往盘踞着错综复杂的利益瓜葛、权力纠缠,蛮横的行政干预与特权之手频频作祟。国企高管薪酬改革“参公”和“限高”,恰恰能有效抑制高管们贪图不义之财,断其借行政之手逐不法之财的念想。 其二,“参公”并不对抗高管薪酬的灵活性。须明确的是,国企高管“参公”的只是基本薪酬,也即常言所说的“死工资”部分,而企业给予的中长期激励作为“灵活性收入”,薪酬改革方案并没有做出严苛规定,这也恰恰符合国企高管“既是干部又是老板”的双重身份。一方面,由政府任命或委派的国企高管,本身就有公务员性质,拿基本工资合乎情理;另一方面,国企毕竟也是企业,身为掌舵者的国企高管自然就有了“企业家”属性,“中长期激励”可以作为市场化的鼓励机制,调动高管们的积极性。 其三,改革方案提出的“内外有别”,也是市场化和去行政化的体现。薪酬改革方案中提出,非组织任命的职业经理人将根据市场化的办法确定薪酬,给国企高管工资认定打开了一扇大门,同时也为更多引进职业经理人、让企业朝着现代企业制度转型做好铺垫。现阶段“行政的归行政,市场的归市场”,薪资分布清晰,可为国企的进一步去行政化和市场化打好基础,有利于国企将来的现代化转型。 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是现阶段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国企高管薪酬改革,其目标只能是更高效、更合理、更有激励机制。此番“参公”方案的提出,是国企改革朝着市场化方向上的新举措,是去行政化链条上的一个小节,它不可能逆“去行政化”的方向。相反,正是借助“参公”这一看上去有行政意味的手法,剔除国企高管薪酬中“不合理”成分。 (唐金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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