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身份证”,别忘“责任状”
2014-11-07 08:20:51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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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井盖丢了,找不到“主人”,也就没人修。长期以来,厦门很多各色各样的窨井,一直过着没“爹娘”的日子,不少市民被“坑”后,甚至连“罪魁祸首”都找不到。 不过,从今天起,厦门市管道路内的雨水井,将一一“领证”,市政工程管理处将为它们装上标识牌,以后,只要井盖出问题,一秒就能找到“主人”。(《海峡导报》11月6日) □冯海燕 窨井都将有“身份证”,这确实让人放心不少。井盖若出问题,再无需媒体带着受害者的嘱托四处奔走寻找责任单位。问题窨井及时维修有了保障,市民被“坑”后也能马上知道该找谁“算账”。 然而,拥有“身份证”并不意味着进入保险箱。毕竟,很多时候寻找“罪魁祸首”意味着事故发生,已经给市民带来伤害。我们希望的是防患于未然,让责任单位趁早扎好安全篱笆,而不是带着市民的伤痛进入大众视线。 部门管理疏漏导致事故,很多时候都由部门买单,有部门做后盾,相关干部可能就会消极管理。可是,部门的钱那也是纳税人的钱,应该用来建设,而不是给渎职干部善后。所以,责任的明确就非常重要。 所以笔者以为,有了“身份证”,还得有“责任状”,各部门应该将窨井责任到人,日常巡查、维修等都有落实,一旦出事,除了部门买单,也应明确责任干部必须承担的责任及处罚。只有干部利益与窨井安全等密切相关,日常管理才会有更多保障。窨井如此,其实其余领域的管理,莫不如此! “哭声”一起就须赶到 窨井的“爹娘”应随时待命 □李甘林 说来让人好生感慨。一则跟毫不起眼,也不会说话,甚至还未必招人待见的窨井有关的报道,竟被媒体人做得活灵活现,颇有人情味。想来,这大抵是因为窨井或遭人为破坏、损害、偷盗抑或缺胳膊少腿酿成的伤害太多,太沉重。 人们常说,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没妈的孩子像根草。人且如此,时刻关乎行人人身安全的窨井又岂能例外? 厦门市管道路内的雨水井,将一一“领证”,相关措施确实是应予期待的。在这当中笔者觉得,顶顶要紧的是,这些“窨井”的“爹娘”们必须是全天24小时在岗、在线,分布全市多达2万之巨的“孩子”一旦哪个出现问题,就马上做出反应。就像带孩子的爹妈,随时待命,哭声就是命令,哭声就是冲锋号,一有问题,在最短的时间内就到孩子身边。没了这个前提,相关举措再多、再周密,都可能被打上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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