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称我国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改革方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12月24日《新华每日电讯》) 公众期待已久的养老金并轨改革,终于吹响了号角。但是,对于即将开展的并轨改革,公众却依然有一些疑虑,他们最担心的问题有两个:其一,尽管“将改革”意味着改革即将开始,但公众还是想看到具体而清晰的时间表;其二,不同的人对“并轨”的理解并不相同,公众有审视并轨改革的独特视角与现实标准,他们期待即将展开的并轨改革,能与他们期望的一样。 这就需要弄清楚公众期待的并轨是什么,他们在评价并轨改革时有怎样视角?在养老金并轨的问题上,不同的人有不同理解。有人理解的并轨就是一种形式上的并轨,即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支付人们的养老金;有人会把并轨理解成绝对公平与相对公平的结合与统一,即实行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的结合。 这些对养老金并轨的理解都没有错,但可能不是公众最在意的标准,他们知道并轨首先要在形式上并轨,他们也知道并轨之后没有所谓的绝对公平,但是他们最关注的不是这些,他们对形式上的东西没有那么在意,他们对相对公平的理解没有那么深刻,他们更在意的是自己的养老金替代率能否向机关事业单位看齐,自己的养老金能否较之前有大幅提升。 如果形式上养老制度统一了,基本养老金也公平了,但最后企业的养老金替代率还是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那么人们就会觉得差异和不公平依旧存在,并轨并未彻底。否则,怎么会出现别人的养老金替代率达到80%,而自己的还徘徊在50%左右呢? 这就是公众评价养老金并轨改革的主要视角与标准,他们更愿意从实际受益程度来审视养老金并轨改革的效果。这其实是一种人之常情,也是一种政治常识。改革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让人们因改革而受益吗?这种受益不是形式上的好看,也不是概念上的创新,而是切实地让人民群众得到好处。 唯有在改革中多体现人民的意志,大家才会觉得改革落到了实处,改革让每个人分享到了红利。所以,在即将启动养老金并轨改革时,应该有这种实际获益的评价视角与标准。这样养老金并轨改革才能获得广大民众的拥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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