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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怎能私吞学生上交的失物

2015-01-06 15:47:49 杨朝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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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阳两名初中生捡到3700元交警察后,2200元蹊跷消失。经查,民警王某收到钱包后,没有履行交接登记手续,没有及时将钱全部交还失主,安阳市公安局决定对王某给予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儿歌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警察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代表的是政府机关的形象。民警王某在收到学生捡到的钱后,逾越职业底线,一度将部分钱隐匿不报,在多方压力下才交出全部金额。这种事虽属极个别,但严重破坏了警察的形象,破坏了政府机关的公信力。

从社会学的角度上说,信任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的存在,有利于激活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从而有助于人们在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形成社会生活共同体。两位中学生之所以愿意将失物交给警察叔叔,是因为在他们眼中,警察是一个值得托付信任的载体。私吞失物不仅辜负了两名孩子的信任,也引发了公众对警察群体的信任焦虑——在信息不对称和缺乏监督的格局下,将失物交给警察之后,究竟能否做到物归原主?从这个角度来说,2200元的数额不算大,但影响很坏,不可小视。(福建日报)

——湖北·杨朝清/文 王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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