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启动,明确要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专家认为,类似张曙光等官员竞选院士的现象可以受到限制,但按此规定,大学的校长也无法再成为院士候选人。(1月7日《新京报》) 学术与仕途之间泾渭分明的加以区隔,这道“防火墙”当然不是凭空而降。现实中,学术的行政化,权力对于学术的干扰,其实违背了学术发展的客观规律,院士增选向“官而优则仕”的现象说不,释放的当然是积极信号。不过,假如认为院士增选只需将官员拒之门外,院士增选便能回归学术评价本身,而不再受行政权力与资源的支配,的确也有些过早乐观。 处级以上官员不得作为院士候选人,仅仅是在院士的入口去官化而已。国内的院士体制本身其实有着深厚的行政体系渊源。例如,国务院规定,中科院院士享受的医疗、乘车方面的工作待遇相当于副部级。不仅如此,在国内等级分明的学术体系中,院士无疑位于最高端,其在各类评审、申请各类重大课题时的优势,可以说有目共睹。 不难看出,院士本身已然是一种高高在上的行政级别,不仅享有诸多行政资源,更因此而获利颇丰。如此背景下,院士增选的入口,却力图脱离这一体系,不受行政力的影响,向具备一定行政级别的候选人说不,实在是个自相矛盾的悖论。行政主导下的院士体系,究竟多大程度上能去官化,也就仍然需要打上个问号。 此外,假如这些人的学术贡献与水平达到了院士的层次,被排除在院士候选人资格之外,又是否公平,恐怕也值得商榷。国外大学校长当院士的并不在少数,只不过,相比国内院士所对应的副部级和含金量,已有一百多年历史的美国国家科学院,不过是一家民间机构,是科学家的自治组织。作为非官方、低调的个人荣誉,自然不必也无需沦为行政附庸。而单纯的学术评价机制,反倒可以轻装上阵,并让这一荣誉本身更显分量。 基于此,院士增选“去官化”当然不错,但仅仅是向官员候选人说不,其实还远远不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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