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东南锐评 > 正文

城市管廊利于整体规划

2015-01-20 11:21:34 郭元鹏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政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将推进“城市管廊”建设。今后,电力管坏了,不用再破路修补;供水管坏了,也不用再对路面“开刀”。进一步消除城市拉链,不再频繁进行开膛破肚(1月19日《海峡导报》)。

城市拉链是一种现象,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不外乎这么几种:一者,维修管网必须打开道路,不打开就没法维修;二者,管网布设没有统一规划,部门之间各自为政。为城市拉上拉链显得尤为重要。一个现代化的城市管理措施也应该是现代化的,一个文明化的城市管理手法也应该是文明化的。无疑,城市拉链是管理不科学,措施不文明的产物。

“城市管廊”这个称谓挺新鲜,仅仅从字面上理解,就可以知道这是宽敞的“廊”而不是拥挤的“道”。这种城市设施,在一些国外城市其实并不新鲜,在国内则并不多见。厦门的这种做法就是向国际看齐的举动。“城市管廊”的空间是十分宽敞的,好处在于,可以将所有管道归结在一起,放在同一条城市地下路线里。对于维修来说,就很方便了,所有管线损毁了,都可以按照同一个路线图去寻找。而且,空间有了,需要维修的时候,就可以进入到里面去维修,而不需要对“城市管廊”上面的路面进行开膛破肚。最大的好处还在于,城市管网的维修和架设,都是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的,这对于整体规划、整体布局、迅速抢修而言,都是十分有利的。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