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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失踪”不能成为悬案

2015-01-21 16:31:31 何勇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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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近日却在多地频频“失踪”:浙江杭州42位银行储户发现,自己的数百万元存款仅剩少许甚至被“清零”;泸州老窖等知名企业存款也出现“异常”,近3个月存在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的5亿元款项不知去向。

针对近期储户存款“不翼而飞”,有律师指出:“储户将钱存入银行,双方也就形成了委托保管的合同关系。只要储户有合法的存款凭证,自身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及重大过失,双方存款关系自然成立,银行理应承担兑付款项的义务。”银行至少应该一查到底,给储户一个明白的交代,而不是成为不可思议的“悬案”,让储户索赔“无踪”。

以往,每当有存款“失踪”,储户、银行和银行员工三方的责任认定往往十分困难,这也成为银行推诿扯皮的理由。但存款是从银行“失踪”的,银行要负主要责任,除非银行能拿出充分证据,证明存款丢失完全是储户的过错所致。存款“失踪”,索赔不能“无踪”。除储户必须具备自我保护意识外,监管部门必须堵住对存款冒领与丢失应如何处理赔偿均无具体规定的漏洞,明确存款安全举证责任制,督促银行完善合同监管,健全可疑交易监测系统,加强监管内部人员,将存款“失踪”风险降至最低。(福建日报)

——四川·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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