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挤占生命通道拷问汽车文明建设

2015-02-26 11:14:59 梁云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2月23日,雅西高速冕宁段发生车祸,堵车数十公里。由于不少车辆占用应急车道,运送伤员的凉山州紧急救援中心救护车被堵在路上。为了在冕宁段这20多公里“突围”,救护车上的医生伍江上百次喊话恳请让出应急通道。(据2月25日中国经济网)

又到了节后返程高峰期,又到了高速公路前拥后堵的时候,又到了我们不得不再次疾声厉色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声讨的时候。

老实说,这类新闻不说在春节前后的用车高峰期,就是平时也不断见诸报端。2月24日,四川省公安交警总队高速支队曝光了春节7天大假期间 (18日至24日12时),交警查处的遇堵塞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通行的4787辆汽车。每一辆拥进应急车道的汽车都可能误了一条生命的重生,在那些为返程争分夺秒的车主眼里,到底别人生命有没有被争分夺秒抢救的权利?

屡教不改、数见不鲜的抢占应急车道事件本不应该发生。每一个接受过专门培训的司机都知道,应急车道不可随便挤占,这是汽车文明时代的共识,也是基本义务。医学统计表明,在事故发生后的几分钟至十分钟,是“救援的黄金时间”,急救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快速到达现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从这个角度说,把应急车道称为事故伤者的生命通道一点不为过。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路肩上停车,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对自己良知、国家法律的双重践踏,应该重罚。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驾驶员将会受到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有处罚,更要有好的执行,交通部门应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处,比如通过增设电子眼、加强道路巡查等方式,纠正违法侵占应急车道行为。

在笔者看来,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惯犯”,应有附加处罚,比如对多次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车辆和驾驶员,在一段时期内禁止上路,要求驾驶员重新参加交通法规的培训。比如对多次违法的驾驶员进行黑榜公示,用社会舆论的力量促使其遵纪守法。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消息,截至2014年11月28日,我国机动车驾驶人数量突破3亿大关,其中汽车驾驶人2.44亿人;驾驶人数量位居世界第一,汽车数量居世界第二位。我国已经名副其实地进入了汽车时代。然而,汽车保有量的增长,却伴随着汽车带来的死伤事故、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和挑战的增加,我国汽车社会化面临的“安全之痛”正越来越严重,汽车社会和汽车文明的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与成熟的汽车社会国家相比,我国交通事故发生率和致死率偏高,远远高于发达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而这需要每一个公民遵守交通法规,不占应急车道、不酒驾、不严重超速,养成法治信仰、规则意识和守法习惯;我们的执法和管理部门也要树立法治思维,恪守法治精神,严格执法,提高道路交通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