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终身责任”终止“三拍官僚”
2015-03-02 17:10:0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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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多少高耗低效的重复建设,多少功用甚微的形象工程,多少粗制滥造的豆腐渣工程,不但浪费了巨额的社会财富,而且不时造成巨大的生命损害。这些令人深痛恶绝的现象屡屡发生,固然原因多多,但其中总有一个魅影徘徊,那就是常常找不着“三拍”责任人。用手中的权力“拍脑袋决策”,面对上级和百姓“拍胸脯保证”,出了事故后或出事故前便“拍屁股溜之大吉”。如果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相关责任人就不会心血来潮或颐指气使“拍脑袋”,也不会狂妄自信“拍胸脯”,更无法“拍屁股”逃之夭夭。 由此可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应当成为普遍有效的全国性机制。否则,如果仅仅在厦门有效建立这种机制,出了厦门却没有,那么“三拍干部”在厦门胡乱决策,出了厦门便万事大吉了。因此,要真正终止“三拍官僚”的行为,必须将厦门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辐射出去,成为福建乃至全国性、法律法规性的制度。推而广之,住房建设、路桥工程、车辆制造等,都需要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防止乱作为、胡作非为的同时,也需要防止消极怠工不作为的倾向。不准乱作为,但也不能不作为,而是要慎重作为、依法作为。要科学决策,不要想当然,不懂装懂;要民主决策,不要独断专行;要如履薄冰,不要肆意妄为。建立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提倡民主决策,一把手要负主要责任,参与决策者也要担当相应责任。决策时如果采用投票制,就该实名投票,表决情况记录在案。说白了,不能让领导班子的成员们,偷窥“班长”的脸色违心表示赞成,导致重大损失后,推说集体决策集体负责,结果还是无人负责,让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徒有虚名。 建立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不仅是厦门的事,而是全国各级政府决策机构的事;不仅是政府决策机构的事,而且是司法、工程等很多行业的事。希望建立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成为社会管理与运作的惯例,不建立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是特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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