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身穿城管制服的人员,酒后强买鱼和鱼贩争执起来,一名路人从中协调,却遭到这群人员殴打。昨天徐州铜山区城管局办公室回应称,纠纷具体原因尚在调查,涉事城管队员已经停职接受处理,并将做好伤者善后处理工作,已取得对方谅解。(3月11日,搜狐新闻) 诚然,揭短亮丑、针砭时弊是媒体的“行业良心”。但倘若事事贴标签,以“喷城管”为“卖点”,这颗“行业良心”就不太红。平心而论,打人者若不是城管,这条小新闻能请得动记者的大驾吗?为什么凡事一和城管沾上边,就立马“上纲上线”? 古人云:“树大有枯枝。”其实,无论什么职业,都出现过伤人案件,无论是按绝对值计算,还是按比例计算,“无业游民杀人”都远胜“城管杀人”。但为什么前者不是新闻,后者却能引起轰动?笔者认为,是铜川城管“扔人执法”、延安城管“踩踏执法”、长沙城管“钓鱼执法”等负面事件,使民众对城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产生了不信任感。一看到“城管和他人发生冲突”,马上联想到野蛮、暴力、蛮横等词汇,进而纠结与嫌疑人城管干部的身份。 毫无疑问,“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围殴致人死亡的城管干部必须承受“冲动的惩罚”。但新闻媒体至少也应从嫌疑人政治素养、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角度进行批判,而不能本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态,大玩“文字游戏”,拿嫌疑人城管干部的职业来“大做文章”。难道有些城管打了人,天下打人者就都是城管吗? 其实,之所以会出现“小新闻,大发酵”现象,是因为某些新闻媒体为追逐收视率和点击率,过渡迎合猎奇口味,在问题还没查清之前就先发制人,“积极”爆料。个别媒体甚至采取断章取义的办法,把简单事情复杂化、正常程序迷雾化、党员干部妖魔化,以扰乱民众视听、欺骗群众感情的方式,故意制造负面新闻,形成灾难性播报。 言及于此,笔者认为,要制止“小新闻,大发酵”,就要从信息公布高速化、新闻纪律严肃化、沟通机制常态化、网络环境洁净化等四方面入手,四化互动,形成合力,切实防止小事无限放大,坚决杜绝个案引发群众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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