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商丘市95岁五保老人被曝因一年的五保金被村支书领走,一怒之下跳井自尽。对此,村支书称自己被诬陷,老人的五保金用于偿还其子丧葬所欠费用。商丘谢集镇政府领导表示已就此事展开调查,但目前尚未得到回应。(3月19日 大河报) 九旬老人寡居多年,又年迈丧子,真可谓“屋漏偏逢连夜雨”,田保兴老人凄惨的境况加之老迈的年龄,享受政府“五保户”的安养是名正言顺的,不仅可以体现政府为弱势群体托底的生活保障照顾,也能基本解决独居九旬老人的生活温饱问题。不成想,老人一年的五保金被村书记截取,还大言不惭声称是用于还“为他儿子办丧事的欠债”,实事果真如此?更令人唏嘘的是:为失去这一年的救济款,老人选择跳井自尽,对此,冒领者自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首先,需要厘清的是,老人的智障儿子去世,作为一个九旬老人,尽管当时申请“五保户”等民政补助政策并未落实,但作为地方乡镇、或者是村委会都有帮助料理此等特殊家庭的明确义务,这在国务院颁布的《殡葬体例》、《民政救济体例》都有相关的条文,当然,该村支书声言垫付而后又以偿还殡葬费的名义截留老人的“五保金”,也显然是违法相关规定的,同时,也严重违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的发放程序。 也许河南商丘市该村资金确实捉襟见肘,也许为老人儿子操办丧事的费用确实由该村支书个人垫付,在事件来龙去脉完全调查清楚之前,谁都不好下定论。但随意贪污、截留、挪用老人的“五保金”是绝对不被允许的,首先,在法律法规的层面有明确的禁令;其次,低保户、五保户都是属于农村特殊困难家庭、极度的弱势群体,国家发放的救助资金对他们而言就是救命钱,岂能随意截留?而一旦截留、挪用造成的严重后果,恐怕也是挪用者所难以承受的,岂是轻轻松松所能推卸的掉的? 实际上,对城镇孤寡老人的财政供养的经费源于中央直拨,无论是田宝兴老人的五保经费,以至于办理他儿子丧事所支出的费用,最终都可以落实到下拨的民政财政专项经费上面解决,根本目的就是确保弱势群体的“应保尽保”和基本生活稳定,类似河南该村书记的取出“五保金”来偿还“丧葬费”的说法根本就是站不住脚是,也可能是以权巧取豪夺的一种说辞罢了! 河南商丘市田保兴以死抗争“五保金”被截留的事实再一次说明,要防止有人手伸向老人的保命钱,确保民政救济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严密的法规、政策当然不可少,但也要在进一步公开、透明,防范被基层“苍蝇”挪用、截留上下功夫,比如:完善第三方监督机制,不折不扣落实民政救济资金到达困难户的账户名下、拿到受益人手中,解决民政救济“最后一公里”的短板上,值得相关部门深思,相信这也是九旬老人“以死抗争”应该给到我们的警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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