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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制能否激发游客耻感

2015-04-08 07:28:07 陈方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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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狠”制度其实是“坏”游客逼出来的。“黑名单”制度旨在“事前威慑,事后惩戒”,但我更愿意看到黑名单制能激发游客的“耻感”,帮助游客自觉提升旅游观。】

为建立文明旅游长效工作机制,国家旅游局依法制定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即日施行,这是国家首次出台有关游客不文明行为治理的相关文件,被称为官方版游客黑名单制度。《办法》规定,游客的不文明旅游行为将会存档,必要时这些有不文明旅游行为的游客将被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封杀”。

游客“黑名单”能不能倒逼游客提升自身素质,现在还不好妄下结论。但以条文来规范管理游客行为,这并不是头一次。2013年《旅游法》颁布实施后,“文明旅游”至少已经在面上被纳入法律层面,日常旅游中,各种“文明旅游须知”更是处处可见。甚至放眼国外,以“指南”或者“制度”等软性硬性措施提升游客素质的案例,也不少见。上世纪60年代,日本曾用漫画形式出版《日本国民海外旅行礼节指南》,经过30年的宣传教育,日本游客素质终于得以提升。韩国为提升游客素质所做的努力更多,上世纪八十年代,韩国开始允许50岁以上的老人自由出国旅游,但所有出国游客要经过“素养教育”且培训合格后才能获得护照。

国家旅游局出台的游客“黑名单”管理办法,与之前种种“指南”“须知”的规劝形式相比,更为细化和严厉。对于屡教不改的不文明行为,设立黑名单乃至在一定时期内联合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对黑名单游客进行“封杀”,实有必要。旅游市场上,有些“狠”制度其实是“坏”游客逼出来的,当软性的道德规劝起不了太大作用时,硬性的制度就必须出面惩戒。需要注意的是,在对游客列入黑名单之前,必须认真核实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因何而起,旅途中有些不文明行为始于游客权利缺失,有些始于游客维权过度,旅游管理部门必须对其合理甄别,如此“黑名单”才能起到既不伤害游客权益又能震慑不文明行为的效果。

旅游市场的文明不仅需要旅游经营者负责,游客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方。游客“黑名单”制度的设立,旨在“事前威慑,事后惩戒”,但我更愿意看到黑名单制能激发游客的“耻感”:从精神层面讲,旅游其实也是高端定制的奢侈品,如今很多中国游客拖家带口漂洋过海去旅游,但他们并没有理解到,旅游,服务的是人的灵魂。不文明旅游行为屡屡被曝,恰恰说明太多游客的“旅游观”还停留在“到此一游”的层面。真正懂得旅游的真谛,游客才会从内心对自己的一举一动负责。这么看,“黑名单”制度也是从另一个角度帮助游客自觉提升旅游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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