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公安部门发现,不少丢失、被盗二代身份证并未自然消亡,而是被不法分子非法收集,几经倒手后被用于犯罪。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公安部将于年底前建立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系统,最大限度防止丢失、被盗身份证被不法分子冒用。(4月21日《京华时报》) 曾经有道很流行的脑筋急转弯题,“身份证掉了怎么办?”,答案是“捡起来”。看到这样的题目,相信很多人会忍俊不禁,不过如果捡起身份证的是别有用心的人,恐怕就笑不出来了。 事实上,目前由于身份证系统的缺陷,居民丢失身份证后,即使做补办(挂失)处理也不能予以注销,导致原身份证仍可正常使用。据专家推算,我国每年丢失、被盗的二代身份证可达数百万张。这其中大量身份证通过网络进行非法交易,并被广泛用于开办银行卡、信用卡,掩护诈骗、洗钱活动,不仅给当事人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更是严重扰乱了社会的治安秩序。 那么,能不能有行之有效的“亡羊补牢”之技来补上这个漏洞呢?早在2011年,全国人大就通过了关于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按自愿原则录入指纹信息。无疑,指纹的唯一性对于身份证的安全性保障确实提升不少,但自愿的原则,以及全国并未大范围的强行推广,其实功效也甚微。 况且,现行《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这里面存在两个问题,其一,冒用他人证件处罚力度过轻,与产生的非法获利和带来的社会危害不成正比,难以起到震慑作用;其二,遗失的身份证都是真实原件,并非伪造证件,对“二代身份证黑市”的打击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没有利益就没有交换,怎么真正在利益交换的源头治理才最为关键。譬如对于冒用他人身份证开户的行为,也需要对银行等相关人员实行连带责任。有了严厉的违法成本追究制度,才能让更多人意识到法律红线的存在。在加大违法成本的同时,尽早对于第三代身份证信息的升级,为身份证添加挂失功能才是最能切中要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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