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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龟敛财”该有几个“替罪羊”?

2015-05-06 18:32:43 司马童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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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动物园工作人员虐待动物,百年老龟被残忍强迫接客!游客骑龟,乌龟老泪纵横!不想动的时候就会被用螺丝刀捅,或者敲!”5月2日,网友发布的微博,引来厦门众多网友关注。动物园方面回应:象龟可以合影但不能骑,已开除涉事工作人员。(5月6日《海峡导报》)

我国多个动物园都有毛里求斯赠送的“国宝”亚达伯拉象龟,这些个头很大的象龟,正常情况下可活到400岁左右。得此“奇龟”,理当珍惜善待,并视作引客“宝贝”。而厦门海沧动物园被曝的“骑龟敛财”一幕,岂止是其虐待动物的残忍一面令人不耻,事后只将一名饲养员作为“替罪羊”以求平息舆情,同样让人质疑有关涉事者对待社会监督的真心和诚意。

“骑龟敛财”真的只有饲养员一个“替罪羊”么?尽管动物园方面言之凿凿地宣称,“按照园内规定可以和象龟合影,30元一次,但不允许骑在象龟身上”云云;但据爆料者直言,当天进园之后,就看到一大一小两只象龟被人骑着,旁边虽未张贴具体说明,但工作人员却不停地邀游客上前,还说骑着乌龟合影一人10元钱。他看了短短5分钟,排队骑龟照相的游客就换了三四拨人。如此说来,园方所谓“不许骑在象龟身上”的规定,还有多少的执行力和可信度可言?

“骑龟敛财”该有几个“替罪羊”?游客目击的用螺丝刀施虐象龟、迫使爬行的现场工作人员,的确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替罪”责任;然而,公众哪怕用脚趾都能想到,如果没有上一级的指使和授意,区区一个饲养员,又怎敢胆大妄为地违反规定、虐龟敛财?更何况,这些“骑龟合影,一人10元”得来的钱财,显然不可能全部落到饲养员的腰包中,那么,事情一曝光,舆情一发酵,结果却只是匆匆开除涉事工作人员来了事,这样的和稀泥之举,如何能成为这一热点事件的“遮羞布”和“创可贴”呢?

龟若有知,显然也不会认同于“骑龟敛财”只是饲养员的个人之失。一家受赠了外国“国宝”级动物的动物园,不是千方百计地设想着如何使之成为友谊的纽带、保护的典范,却是绞尽脑汁、不择手段地用伤害和逼迫动物来渔利生财,这看起来只是“替罪羊”们的工作失职和失范,从另一方面来说,又何尝不会影响到国家声誉和形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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