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兴业杯屏山时评网络征文> 话题 > 正文

标语“雷”一点又何妨

2015-05-07 16:20:06 刘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乍一看,“你若酒驾,我就改嫁”等标语,不走寻常路,而且牵连到拿家庭伦理说事等问题,确实有点另类。但仔细分析不难发现,这样的标语有其合理性。

这些另类标语所述内容本身就是一个个事实。酒驾国家早就严令禁止,明知酒驾违法还要故意为之,这种人未必靠得住,倘若发生车祸,害人害己,媳妇自然是有可能要改嫁的。

就宣传效果而言,另类标语正因与众不同,才能引起广泛关注,并且容易在人们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这比生硬地不许、不要、禁止等标语效果好得多,能更好地起到警示与劝诫作用。此外,网络时代,人们的语言方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另类标语的出现,其实只是迎合了网民的语言习惯而已,不值得大惊小怪。

标语不走寻常路,目的是为了杜绝车祸等悲剧的发生。只要能够取到切实的效果,“雷”一点又何妨?我们切莫将这些另类的标语当笑谈,更应对照反思,严格自律,这才是“雷人标语”带给我们的启示。(福建日报)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