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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制不能取代学习本身

2015-05-19 16:25:57 洪丹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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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5月15日宣布,全面改革现有学业评价体系——从2015级本科生和研究生新生起,清华学生的成绩单上,将看不到百分制的分数,而以A、B、C、D等12档等级代之。别了,100分!

清华大学丝毫不讳言自己对于学生课业等级制的期望,这是一个考量了5年的抉择。在应试教育的积弊下,有太多对创新人才“冒出来”的渴望,也听到太多关于“中国学生不知为什么学、教师不知该怎么教”的指摘。这一次,在厘清“教与学”的关系上,清华选择从调整教学评价的“指挥棒”入手。任何一种教育模式,最终都得有一个评价机制来评价教育工作的效果,否则会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近些年,用等级制取代百分制,一直被视为解决“分分必较”教育评价体系的有效手段。教育部去年底发布《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规定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中自主选择三科,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这三科成绩以等级呈现,一般分为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为A、B、C、D、E,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这是30多年来高考指挥棒首次明确成绩等级制的适用,对于打破“唯分数论”的意义显而易见。

当然,等级制并非新鲜事物。存在了近2000年的科举制,实行的就是等级制,由8位阅卷官评定“○、△、\、|、×”(即圈、尖、点、直、叉)等5个等级,名列前茅者一定是8人皆“圈”者。即便是在历史上的清华,等级制也经历着不断反复:从清华学校时期的科学计分法、清华大学初期的五等级制、西南联大时期至上世纪50年代初的百分制、1953年至1963年的5分制,再到自“文革”后延续至今的百分制。如果说,只是单纯地通过等级制替换掉百分制,显然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等级制本身并不是一种创新。事实上,一些地方与学校已推行等级制,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还是用百分制先评定学生的成绩,然后再兑换成一定的等级,这实际上是换汤不换药,并没有真正起到改革评价制度的目的,甚至还会因为等级制评分标准所存在的模糊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生的积极性。

等级制也好,百分制也好,都是对学生学习状态、教育效果的一种描绘方式,它并不能取代学习本身。再提等级制,显然要关注的是,能不能通过合理的评价改变学生的学习驱动力。一份由清华学生发起的“清华和MIT(麻省理工学院)学生主要学习动机”调查显示,MIT学生的第一动机是认知内驱力,即对知识本身的渴望与好奇;清华学生的第一动机则是通过成绩获得尊重和认可。精细化的评分机制下,排名和数字刺激着学生的敏感神经,而这也许可以从某种程度上解答“钱学森之问”——太多中国学生不知道“为什么而学”。不再精细化的评分方式,确实可以引导学生不再精于“刷分数”,不再为学习而学习,不再苦心经营自己的亮丽成绩单,而将学习方向、课程选择的着眼点重新放回对自身发展真正有益的能力、素质和知识上。但归根结底,评价是否适宜,更关键的还在于教育者是否关注教育评价的过程,并能否最终促进学生的发展——不过分纠结学生的位置,而关注学生个体的成长、创新与进步。

经过这么多年“唯分数论”的洗礼,要改变长久以来所形成的价值观并非易事。但改革已经启幕,其中所涉及的都是今天中国教育必须解决的真问题,改变教育生态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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