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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胡乱放生”,要把宣传用到刀刃上

2015-05-27 07:28:51  来源:东南网综合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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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袋的巴西龟被放生闽江,引市民担忧(图片来源:海都网)

“一大早去放生1500多只乌龟。”昨日早上6点,福州市民李女士刷微信朋友圈,突然看见朋友这句话,还附有多张图,图中是成袋成袋的小乌龟。“这放的可是外来物种巴西龟,整个江里得被消灭多少物种啊!”环保人士呼吁,市民“放生”也要注意物种选择,切勿因自己的“善心”而破坏生态的平衡。(5月26日《海峡都市报》)

胡乱放生不是行善积德是造孽

符向军

赶在农历四月初八“佛诞日”这天,也即“放生日”进行放生,无疑出于放生者“积善行德”“做好事”的想法,以“善有善报”来祈福。

但殊不知,作为世界最危险的100个外来入侵物种之一,大量放生的巴西龟,对其他许多本土水生物种来说,犹如“杀手”,不但入侵领域、抢占了“地盘”,还破坏了原有食物链,让鱼虾类乃至本土龟种走向死亡、灭绝,对本土生态平衡、生态环境的破坏危重,可见一斑。如此“放生”,等于“杀生”,不但达不到行善积德的初衷,还是一种造孽。

事实上,放生是一门科学,切不可胡乱放生,要明白我国法律对于动物放生的规定。哪些动物可以放生,哪些动物禁止捕捉、买卖或放生,放生需要经过什么批准程序等等,均具有严格而明确具体的规定。如果随意捕捉、买卖或放生,一不小心就会触犯法律,遭受惩罚,得不偿失。而且,不能因为某种动物相对便宜,就大量购买放生,让“善心”成为罪孽。除此,对可以放生的动物,还要了解其生活习性,懂得在适宜的时间、地点、气候条件下进行放生,避免其“水土不服”。

在放生“科学”面前,放生者应该抱有对自然、生态、生命的敬畏之心,谨慎放生,切不可只顾祈福求报的“私心”,让“善心”任性,使得“放生”变“杀生”,破坏生态系统和环境,不但触犯法律,也成为大自然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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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生态杀手”,要把宣传用到刀刃上

对巴西龟的危害应早作防范

防“生态杀手”,要把宣传用到刀刃上

黄齐超

巴西龟属外来入侵物种,被列为世界最危险入侵物种之一,它掠夺其他生物的生存资源,挤压本土龟生存空间,大批量放生,有危及本土龟生态平衡的潜在威胁。然而,很多市民没有这样的生物常识,遇到佛诞日,就会出现盲目放生的情况,令人忧虑。从维护生态平衡的角度看,市民盲目放生“生态杀手”,该补补生态常识。

不过,在笔者看来,除了盲目放生的市民该补补生态常识外,销售巴西龟的商家更应补补这方面的常识。市民没有这方面的知识,有情可原,毕竟多数市民平时都只是将巴西龟当宠物养着,偶尔特殊的节日,才会出现放生行为。可是,销售商家面对的顾客很多,其中必然有些是平时也有放生行为的,如果水族商店的经销商有相关的常识,知道巴西龟是不宜放生的外来入侵物种,就会告知顾客巴西龟只能家养,不宜放生。从这个环节入手,宣传放生巴西龟的危害,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神效。

巴西龟只是不宜放生的物种之一,显然,还有其他外来物种不宜放生,那么,如果所有不宜放生的外来物种都让市民了解,这既不现实也无必要。市民不了解也就算了,然而,记者到市场上调查了解到,很多出售巴西龟的商店老板也不了解内情,他们也认为放生巴西龟没什么危险。因此,至于还有哪些被市民当做宠物的外来物种不宜放生?相关部门可以先让经营野生、水生动物的网店商家、水族店掌握,再对普通市民宣传,做到广泛宣传。

概而言之,政府工商部门可以咨询生物专家,列出严禁放生的外人入侵物种,对从事销售的店铺业主进行宣传,也可以在经营店铺的醒目位置张贴宣传单。总之,禁止违规放生“生态杀手”,职能部门不妨从销售环节把关,把宣传普及的功力用到刀刃上。(今日福建)

对巴西龟的危害应早作防范

孟木二梓

说实话,看到这则消息,我既震惊又担心,震惊的是不过一天时间,就有近万只巴西龟进入闽江,这么多巴西龟到底哪来的?担心的是,若干年后,闽江里得有多少巴西龟?要知道这个东西是地地道道“性早熟”,二岁就开始生育,且繁殖力惊人:一年产卵3至4次,年产卵45只左右,最高可达90只。照此计算,十年后,闽江里的巴西龟必将是个天文数字,十年后的闽江也必定是另外一种生态环境:鱼虾、本土乌龟等很可能绝迹。

笔者这么说,绝不是危言耸听,巴西龟被引进宝岛台湾还不到20年,就已经成为台湾最普遍的龟类,基隆河也早已成为巴西龟的“王国”,由于巴西龟会大量捕食小型鱼、贝及蛙类的卵和蝌蚪,给当地生态带来一场巨大的浩劫,而这一切都是忽视了巴西龟的危害所致。

因此,笔者以为,福州包括福建环保及渔业等相关部门应该吸取台湾的教训,尽早对巴西龟的危害进行评估和防范,当务之急是要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来控制巴西龟,包括通过立法来禁止巴西龟的买卖和饲养,同时组织专家评估闽江巴西龟的危害,将其作为一个科研课题,进行跟踪研究,并拿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将巴西龟对闽江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短评:

监管者盲目放手才是盲目放生的“罪魁”

对于巴西龟放生如果仅仅停留在事后呼吁上,恐怕是生米做成熟饭,于事无补了。而承担监管职责的林业、渔业和海洋执法部门不应只是坐等举报,而应将监管、执法关口前移,对于放生的注意事项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在放生的敏感时间段,加强重点区域的布控,强化事前监管,对于无视监管盲目放生者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不因放生者的善心,而让执法变得心慈手软,流于形式。(李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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