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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营销应纳入法治轨道

2015-05-28 15:50:22 何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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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工作,做好了可以月入10万、108天买奔驰、6个月买房,而且只需投入几千元,坐在家里就能创业。”这样具有强烈诱惑字眼的宣传语言,在时下微商推广中颇为常见。有媒体日前指出,作为新兴的网络销售手段,微商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后,正逐渐演变成传销。

靠造假炫富发展下线,采取分级代理制度,当下微商的推广模式,与传统的非法传销几乎如出一辙。“微商传销”是不是就一定属于非法的传销行为,不能简单地根据销售模式判定,但不容否认的是,目前微商的确存在诸多问题,如销售的产品大多是三无产品,消费者维权难等。这与微商的运作机制有关。微商不同于网店,不需要注册。通信运营商也不能像电商平台那样可以从中获利,因此无法像电商平台严管网店那样监管微商。

面对微商存在的种种乱象,应加强监管。这需要政府职能部门打破传统监管思维,通过立法等手段,明确通信运营商对微商的监管责任,填补政府监管的不足。对于销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的微商以及背后的产品生产商、供应商,应依照现有的法律规定予以严惩。此外,对于利用炫富造假等虚假宣传,诱导他人购物、参与微商经营的个人和群体,更应加大惩处力度,提高微商的违规成本,倒逼微商遵纪守法。(福建日报)

——山东·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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