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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群众”是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成功样本

2015-06-05 10:57:00 刘武俊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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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朝阳群众”在北京警方查处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时屡建奇功,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6月1日的北京青年报为读者揭秘了屡立奇功颇为神秘的北京“朝阳群众”,认为“朝阳群众”主要是由五支民间力量组成。

公共安全连着千家万户,确保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是维护公共安全的有效途径。“朝阳群众”无疑就是编织公共安全网的重要结点,是公共安全治理走群众路线、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成功范本,其经验颇值得总结推广。

说起“朝阳群众”,让人不禁想起他们屡立奇功。从2014年开始,李代沫、张元、宁财神、张耀扬、高虎、尹相杰、王学兵、张博、黄海波和王全安等,均遭北京“朝阳群众”举报,后被警方查处。近日,北京警方再接“朝阳群众”举报,在某小区抓获一携带冰毒的男子。该男子是某部委副处级干部,还未来得及吸食毒品就被民警抓住。

日前,北京警方官方微博“平安北京”也发布博文,称赞“朝阳群众”积极向警方提供线索的举动,再次将“朝阳群众”这一神秘的“幕后组织”推上前台,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话题。

“‘朝阳群众’很神秘,因为警方会保护举报人的隐私,因此就不要刨根问底了;‘朝阳群众’很可爱,因为他们疾恶如仇,耳聪目明;警方工作离不开大家的支持和配合,不论是案件线索收集还是交通、消防、治安隐患排查,大家都可以来做‘朝阳群众’。”这是北京警方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对“朝阳群众”的评价。

据媒体调查,“朝阳群众”主要由社区的五支队伍构成的:治安志愿者、党员巡逻队、专职巡逻队、义务巡逻队、治保积极分子。“朝阳群众”的身影已随处可见,他们可能是商场超市里身穿制服的保安,可能是身穿志愿者服装戴着红袖标的“小脚侦缉队”,又或仅是晨练遛弯买菜时所见的一个个平凡毫无特点的芸芸路人。“群众的眼睛的雪亮的”,正是一个个平凡的“朝阳群众”,用警惕的眼睛巡视着社区的安全,让违法分子难以遁形。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编织公共安全网,就需要树立人人都是“朝阳群众”、个个争当“朝阳群众”的参与意识,拓展各界群众对公共安全治理的参与力度。

依笔者之见,“朝阳群众”的独特作用不只是在于为警方提供警情线索,也同时是监督警方执法办案的民间力量。公安机关永远是维护公共安全的主力军,负有不可推卸的首要责任。而社区群众往往对当地公安机关尤其是社区警察的表现最有发言权和评价权,可以有效发挥监督警方疏于管理、出警不及时、行政不作为等问题,监督警方不敢懈怠、不敢妄为、不敢不作为。从这个意义上讲,希望类似“朝阳群众”的民间力量在继续发挥警情举报的作用同时,也大胆发挥监督公安机关尤其是社区警察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化、是否文明执法等方面的作用。正是由于“朝阳群众”的存在,违法犯罪分子不敢恣意妄为,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无处遁形;也正是由于“朝阳群众”的存在,警方不敢懈怠倦怠、不敢不作为和乱作为。

“朝阳群众”无疑是公共安全治理走群众路线、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成功范本,作为一种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模式,“朝阳群众”不仅仅可以产生在北京,也完全可以产生在上海、广州等每一座城市,其经验值得总结推广。人人都可以当“朝阳群众”,城城都可以有“朝阳群众”。当身边的“朝阳群众”越来越多,作用越来越大,既举报各种警情也监督警方执法,那么公共安全治理的基石就得到有效的夯实,公共安全治理就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公共安全就不再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福建日报)

(作者系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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