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一条“福州市一医院护士站被砸”的消息,在网络上传播开来。经证实,起因是一名郑姓男子因腹痛被送入该院,数小时后被宣告死亡,家属对医院护士站进行打砸所致。(6月9日《东南快报》) 从报道所透露的事实来看,尚不能判断导致郑姓男子死亡究竟是否有医院方面的过错。可退一步说,就是医院方面存在过错,家属也应该按照处理医疗事故的正常申诉维权渠道走。遗憾的是,在事实还没有搞清楚前,家属竟然出手打砸医院护士站。而据知情人士透露,当班护士也被家属抓伤。 应该承认,面对亲人的逝去,任何人都很难淡定,但这都不足以构成家属暴力伤医、破坏公共场所正常秩序的行为合理性。实际上,近些年,各类因为患者及其家属不能理性对待诊治结果而爆发的暴力伤医、暴力杀医、打砸医院等事件时有发生。因此,最高法、最高检等国家五部委曾在去年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试图有效遏制、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切实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公安机关也不断加大对此类破坏正常医疗秩序的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然而,此类事件还在继续发生,并不断激起民生痛感。值得一提的是,这类事件的发生,医患信任缺失是其根源。囿于利益斟酌、相互间的猜忌揣测等因素,本该共同作为对抗疾病同盟的医患双方往往陷入内耗与博弈中。又囿于相互间的沟通渠道不畅,信息和医疗知识严重不对称等因素,对诊治效果稍有不如意,患方首先把责任完全归咎于医院。 写到这,想起近日某地82岁的老人在上手术台前留下的遗嘱,“如果手术不成功,一切后果自负,家人不得找医院麻烦”。当本该建立在相互信任、协商基础上的医疗权责认定被一纸冷血的术前遗嘱所取代,似乎也能解决可能导致的医疗纠纷。但要知道,并不是所有患者及其家属都有这样“豁达”的态度,自愿承担起了一切后果。 为了最大程度上减少破坏医疗秩序的事件发生,当务之急,医院须继续强化医疗规范,在治疗过程中,做好风险告知工作,充分保障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在出现医疗事故后,主动解释、回访、跟进,邀请第三方及时介入,必要时先行赔偿。但根本上,有关部门还得在重塑医患信任关系上多做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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