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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议题何以陷入情绪化对抗

2015-06-19 07:48:36 舒锐 济北南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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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画/美堂

17日,朋友圈突然被广大网友刷屏:“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相关话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争议,大量网民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表态支持一律死刑,法学界、社会学界则多从专业角度提出反对意见。18日,某商业网站发布声明称,对“支持贩卖儿童应判死刑”的热点传播,是其网站个别工作人员因为自身对话题的热忱,未经批准擅自启动了营销行为。对于该事件所造成的困扰,该网站公开致歉。

朋友圈被人贩撕裂后能否有共识

舒锐

这两天,许多人在微信朋友圈针对“人贩子是否该一律判死刑”这个话题纷纷站队,一时间,朋友圈仿佛被撕裂成水火不容的两大阵营,甚至不少人还把朋友是否与己方一个阵营当作是否把对方拉黑的标准。该议题俨然成了让朋友绝交的难堪话题。

从表面上看,这种撕裂是专业人士和普通民众的对峙。以专业的角度,抨击“一律判死刑”的极端观点并非难事。且不论慎用死刑乃至去死刑已成为世界主流国家的刑罚制度趋势,即使站在实证的立场,死刑显然也不能杜绝任何犯罪。若是一律判死刑有用的话,朱元璋时期也就不会依然有那么多贪官,陈胜、吴广之辈更不会起义。更严重的是,在专业人士看来,“一律判死刑”容易导致人贩更加丧失人性,为了逃避惩罚,甚至将危及孩子生命。

其实,这场对峙不仅是专业和非专业的对立,更是一场情感与法律的对峙,与其说转发相关观点的网友全都支持对人贩一律判死刑,倒不如说他们只是想表达出对人贩的痛恨以及对时有人贩逍遥法外的不满。

这场对峙还是一场受害人诉求与社会整体价值的对峙。站在被拐孩子父母的角度,他们有着欲把人贩杀之而后快的冲动,如果面对业已家破人亡的受害人,旁观者仍然干巴巴地呼吁你们一定要理性,这也着实有些残忍。然而,社会价值是多元的,社会利益更是多极的,公共政策选择、法律制定都须兼顾整体,法律的适用更应严格按照现行法定标准。

实际上,在这次对峙的背后,我们更加欣喜地看到,无论大家持着何种观点,但在本质上都是为了不断减少因孩子被拐造成的人伦悲剧。在这次撕裂过后,我们更应借此舆论热爆契机,在全社会形成宝贵的共识。

正如贝卡利亚所言,法律的震慑力,源于承担犯罪后果的必然性,而非承担犯罪后果的严重性。每个人贩在犯罪时,大多存在着能够逃避惩罚的侥幸。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并不仅在于对已抓获人贩能否使之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更在于在现有法律存量上,能否实现伸手必被抓、违法必被究。

2010年,“两高”、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规定,接到儿童失踪报案的,公安机关应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公安机关对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和被迫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要一律采集生物检材,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相关制度不胜枚举,可以说,我国对于严厉打击相关犯罪的保障制度不可谓不严密,这些制度要求应得到各地的严格落实,依靠制度与机制编织起恢恢法网,别再让制度走空、法律失灵。

而另一方面,法律还须有所增量,从立法层面增加对买拐者的惩罚,让没有买方就没有拐卖不再成为一句空话。只有法律给力、执法有力,人们才能选择用法律进行思维,才愿意选择用法律解决争端,才能尊重司法机关所作出的依法裁断。

营销“贩婴死刑”凸显自媒体的情怀廉价

济北南

“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图文帖子在朋友圈里刷屏被证实为营销,这让许多在17日手握微信、微博并参与其中的网友情何以堪。许多网友会这样认为,自己认为的传递价值、有正能量的随手转发,本应该是表达情怀和立场的最佳方式之一,没承想却被不良网站利用了,很是失败!于是很快,朋友圈里又出现了抵制营销“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的刷屏现象。

在自媒体时代里,我个人觉得,如此营销行为是一次自媒体的舆论灾难。要知道,朋友圈已经成为了最重要的阅读场所,而这一次商家的营销成功起码证明了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营销你的朋友圈就是这么简单。而在这样的营销案例中,许多的所谓情怀、所谓良知,就是这样容易被利用。说到这里,转发的朋友还有转发时的强大自尊吗?

笔者分析,之所以“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的图文帖子能够营销到刷屏,究其根本原因,不外乎以下两个:一是碎片化的阅读让我们放弃思考、放弃理性,更多的感性化、没有法律依据、不合乎社会事实的表达也便很容易形成。我们每一个人身处自媒体时代里,都想表达一些能够促进社会更加公平、更加正义的观点,这在“转发就是力量”的论调下,似乎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廉价的转发表达不出高贵的情怀,没有对于事物的深入思考,仅仅在感性层面认为转发就是正确,只能让个体更加容易迷失,既失去独立判断,又与情怀南辕北辙。

二是监管如果不到位,恶意营销仍然有巨大的空间。虽然说“是中国人就转起”、“不转不是中国人”、“不转就不爱国”之类的营销行为已经被微信、微博以及网信部门明令禁止,但类似于这种通过“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网帖表达所谓正义价值的帖子却总能见缝插针,并且屡屡能够大获成功,对此,笔者建议相关部门要对相关网站进行适当的处罚,否则,朋友圈里就会被搞得乌烟瘴气。

当然了,在自媒体时代,官方有时也很难定性一起事件是不是恶意营销,不能说所有成功的营销都必须要受到严惩。所以,作为我们每一个个体而言,从自我做起,不被道德尤其是貌似公德的假情怀所绑架,并通过阅读保持独立的判断,对正义的诉求更加理性,才有可能让营销朋友圈者失去存在的土壤。

也只有这样,我们在自媒体里发出来的声音才更有能量,社会启蒙的目标才能慢慢实现。继而,人人都有正当的权利诉求,人人都寻求理性节制而合乎正义的权利表达才会越来越多,公民社会与市民社会才会慢慢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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