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方舟子诉崔永元名誉侵权案近日宣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整体判断,认为崔永元和方舟子连续发表针对对方的,具有人身攻击的系列微博言论,均构成对对方名誉权的损害。法院判决,双方相互道歉,删除侵权微博,相互赔偿对方四万五千元。目前二人均表示不服,将继续上诉。 “崔方”之战演变至今,似乎已经忘了初心。双方从“吃不吃转基因食品”的话题开始,随后产生激辩,接着互相问候双方父母,最终上升为法律之争。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争论渐成儿戏,带给众多观战者的启发与价值越来越少,离科学与理性渐行渐远,人身攻击越演越烈,如今落得一地鸡毛。 论战将如何收场,真难看清楚,但官司已有定论。法院“各打五十大板”,其实不偏不倚,对侵权互诉类案件而言,这一判决就事论事,没有太多争议。但法官仅止于居间裁决,法律也干涉不了“骂战”。官司结束了,口水也许还会继续。 “骂战”发展到泼粪骂街的地步,真乃怪现状。好听的说,这是自由辩论,但真理反倒越“辩”越模糊。观看这场历时弥久的论战,已经坏人口味。我们的网络上,公共舆论场合中,这样的“骂战”不少见。公共话题的背后,是语言侵犯、人身攻击,公共言论空间的空气被败坏。如果“互骂”的双方都不向法院主张自己的名誉权,在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语境下,已经不具有公共价值的争论究竟如何收场消声,怕是会陷入无解的尴尬境地。 发生在两个有公共影响力的人物之间的针锋相对,客观上占据了不小的舆论阵地,且被冠以“公共议题”的名号。但争论偏离主题,甚至沦为“骂战”,公共空间里一片喧哗嘈杂,显然不是公众所需要与期待的公共讨论。近年来,“微”平台的活跃创造了更加广阔的公共讨论空间,但这一平台的开放性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种种秩序问题。从用户之间的谩骂、人身攻击,到制造与传播虚假消息,以及针对个人的诽谤等,引发了不少大大小小的纠纷,仅仅依靠网民自律和后台管理的删除功能,已经显得捉襟见肘。怎样给充满随意性和语境复杂的网络“语言交锋”立下具有操作性的规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官司虽然止于“各打五十大板”,但案例分析有所启发。公开的法院判决却是值得研究与探讨的文本,对于微博上常见的言论纠纷现象,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判决以该案中出现的争议性用语为例,逐一进行了鉴定与说明,并针对具有一定知名度有何影响力的公众人物的特殊身份,做出了相应的解释。本质上,这就给予了言论尺度与界限上的判定,给网络语言交流划定法律意义上的底线,引导网民在网络上文明、恰当、合法地说话,有礼有节有度地展开公共讨论。 “法无禁止即自由”只是底线,不代表人们真的安心沉溺于粗鄙的言辞之中,好像没有了追求理性、文明的动力。即便社会真地宽容污言秽语的存在,也不代表人们心里是可以承受的,这毕竟是一种污染。骂战,让我们感到公共言论环境需要提升道德水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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