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兴业杯屏山时评网络征文> 新闻评点 > 正文

匿名处分是另类包庇

2015-07-08 10:06:37 张培元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环保部6日公布了今年兰州市自来水异味事件调查处理结果,兰州市红古区政府及水务局、环保局、住建局,青海省民和县水利局、环保局等8名责任人分别被处以党纪政纪处分,但上述8人的姓名并未公布。

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必须做到责任具体化,以便在追责时能够顺藤摸瓜,以倒查机制追溯到每个责任人。然而奇怪的是,兰州自来水这起公共事件,却出现了匿名处分,让人想不通、看不明白。

纵观环保部的调查结果,这起公共事件中的责任链条十分清晰。涉事企业青海民和湟水河金星水电公司不仅违规开闸泄水排沙,而且这家企业在选址和设计方面均存在缺陷,根本不利于发电和正常排沙;就政府监管责任而言,青海省民和县、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的水利、环保等部门均存在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监管打瞌睡,监测看走眼,从而导致腥臭的怪味水一路哗哗流来,在层层失防中流向千家万户并造成市民恐慌。事件发生后,兰州市仅在应急处置中支付的费用就高达94.9万元人民币,影响如此恶劣,失责官员岂能连脸都不露?

匿名的处分更像是另类包庇。这虽然保护了少数官员的面子,却让政府形象、权力公信失分。(福建日报)

——河南·张培元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