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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水果“任性采摘”背后的“公地悲剧”

2015-07-09 16:00:37 杨朝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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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福建泉州市区街道两旁的芒果树挂了果。风一吹,饱满的果实很是诱人。经不住诱惑的市民,有捡落地的,有爬到树上采摘的,还有的干脆站在马路中间用竹竿敲打。有市民反映,泉州中医院往泉州大桥50米处的一处树下,有不少黑黑的芒果皮,滑倒了20多辆过往的电动车、摩托车。(7月9日《海峡都市报》)

芒果、枇杷等路边水果陷入“任性采摘”,显然并非个案。和私人物品不同,“路边水果”没有明确的所有权归属,难免会陷入被过度利用的“公地悲剧”。一旦采摘路边芒果缺乏监督、违规成本过低,人们就会突破社会规范的约束和限制,进入竭泽而渔的误区。

不论是“有便宜不占白不占”的投机心理,还是“别人都如此”的从众心态,抑或“破窗效应”下的失范感染,不文明采摘的背后,投射着社会心态的集成影像——“任性采摘”是相互传递的,这不光是相互模仿,还有心理补偿的问题。当别人都不遵守、维护规范,而我遵守、维护规范,就意味着我要支付更多的成本,从而导致了“吃亏了”、“不划算”等相对剥夺感的产生。于是,老实人也可能变得“不规矩”,参与到不文明采摘中来。

在理性选择深入人心的当下,人们也会进行成本与收益的算计与权衡,一旦成本大于收益,往往会对社会规范选择性遗忘和漠视。一方面,违规者人数多,追责成本大,很可能会不了了之;另一方面,每一个参与者的违规情节比较轻微,即使被抓住了,惩罚也不会太严重。在“法不责众”的裹挟下,“任性采摘”愈演愈烈,甚至成为浩荡之势。

说到底,形式的规范如果在现实中仅仅停留在口号上,而不被人们接纳和认同,就难以真正地约束人们的行为。虚化、悬置的“禁止摘芒果”,由于缺乏实际的惩处功能,只能起“稻草人”的威吓作用,既对人们没有普遍的、长期的、强烈的行为感召力,也难以有效地约束人们的行为,最终导致“任性采摘”的屡禁不止。

因此,在利益主体多元化、价值观念多样化的当下,固然需要提高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文明修养,但只有同时提高内部的自我约束力和外部的社会控制力,“任性采摘”才会得到有效治理。到那个时候,作为公共空间的马路,才会更有安全、更有品质、更有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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