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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不能成“监管盲区”

2015-07-15 17:34:27 郭晓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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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杭州市的巡视反馈意见指出,杭州市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等领域腐败案件多发,一些公职人员在征地拆迁中以权谋私。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方面,《规定》除了列举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要环节和手段外,提出了严禁干预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要求有关部门在地价评估及土地出让起价确定时降低价格,批准减免、延期支付或者变相返还土地出让金,制定或者获取土地出让金优惠政策等行为规范。(7月15日,浙江在线)

长期以来,各地土地出让金因收支明细处于公众监管视野之外、去向不明而饱受诟病。曾有北京市民向审计部门申请公开北京市土地出让金违规使用情况,却被以“公开可能对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由遭拒。特别是,近些年来伴随着房地产事业的“高歌猛进”,城乡一体化的迅速进行,土地出让的规模和涉及资金也是水涨船高。巨大的资金,再加上监督的缺乏,极易滋生各种土地出让金的乱象,甚至会诱发权力寻租等腐败问题,这些都是对于群众利益的一种变相侵害,与建立土地出让金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驰。

在基层实际情况中,土地出让金违规使用并不少见。审计署曾在2008年和2010年先后公布对部分地区土地出让金的审计调查结果。2008年公告显示,11个城市违规使用出让金83.7亿元;2010年公告显示,抽查的13个市有7个市支出2.1亿元,用于弥补国土、城建等部门工作经费不足;有4个市违规支出2.38亿元。

土地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公共资源,且土地出让金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应当是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所以有足够的理由,土地出让金的收支明细理应在公众实现监督之下来运行。由此,出于对人民负责的角度,“土地账”决不能成为沦为一笔不明不白的“糊涂账”。而要规范我国的土地出让金制度,就必须要强化对于土地出让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建议成立以各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和住建厅三方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定期对省内各市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与支出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每期检查结果要记入当年地方政府年终考核成绩,提高地方领导的重视程度。每年末应把本年检查的结果、存在问题以及整改情况进行公告,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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