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千亩农田万座坟 政府监管“葬”哪了

2015-07-21 07:53:04 韩云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一池碧水,两岸青山,三峡红叶”,这是国家文明城区、全国卫生城市重庆巫山县的宣传语,但媒体记者在巫山看到的,却是“千亩农田万座坟”的不堪景象:豪华墓、家族墓、活人墓随处可见,数千亩的耕地、林地因坟墓摧毁殆尽。只要有人看上了某片“风水宝地”,即使是上面种满了农作物也可以立马毁弃,圈地造墓俨然成了一些人的生财之路(7月20日《工人日报》)。

如果政府对乱埋乱葬不依法严格规范管理,任其形成“市场化”,在公墓“寸土寸金”的情况下,农民将自家承包耕地私自出售作为“墓地”,无疑最具暴利。耕地受国家法律严格保护,不但禁止买卖交易,也不准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这既是为了保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也是保障社会文明和殡葬改革之必须。在农村严禁私自占用耕地用于土葬的大背景下,重庆巫山县却成了私自乱占耕地建墓穴的“世外桃源”,不仅“千亩良田万座坟”随处可见,甚至被明令禁止的“活人墓”,在这里也习以为常;不少农民随意将耕地出售他人用作建墓,从中获取暴利“发家致富”,当地政府部门几乎未进行过任何查处。

即便最珍惜耕地的农民,面对每平米数千上万元的暴利也难免动心,如果缺乏政府部门正确引导和对耕地的严格依法保护,农民愿意出售耕地供他人建造墓地,这似乎不难“理解”。然而,土地、民政等政府部门不能对此不闻不问。有国家保护耕地的法律法规可依,有民政部和地方政府殡葬改革的一系列政策可循,地方政府部门无论从任何角度,都应当将这些违法违规现象遏制在萌芽中。遗憾的是,乱占耕地建坟墓在当地愈演愈烈,却始终不见政府部门出面干预,以至于不少农民对出售耕地建坟墓的安全性,都能拍胸脯保证甚至“立据为凭”。

一边是乱占耕地建坟墓成风,一边是政府规划的合法墓穴无人问津。按当地实有人口每年6‰的死亡率计算,5年来正常死亡人口应在2万人左右,但在当地公墓安葬的逝者仅有约500人,这意味着约15500名逝者是在占用耕地安葬。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尽管县城死亡人口在公墓的安葬率仅有百分之十几,但仍有13个社区被命名为“文明治丧区”,监管部门的职责似乎也早已被“安葬”。

媒体披露报道引发社会关注之后,当地政府或许会“高度重视”并突击整治,但“千亩农田万座坟”已成事实,要完全恢复耕地的使用功能,谈何容易?对于政府部门不作为造成的恶果,上级部门应当严肃追责。耕地作为生存之本,已经逼近安全“红线”,任何不法侵占都应当严加禁止。如何有效遏制滥占耕地建坟乱象,让巫山重回“一池碧水,两岸青山,三峡红叶”美景?当地政府须从中认真反思,无论如何不能让自身监管职责被“安葬”。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