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原本是孩子们欢乐的日子,然而,意想不到的“杀手”或许正悄悄地靠近您的宝贝。有的“杀手”藏在家中,7月9日,南京市一名11岁男孩打翻了热水瓶,全身烫伤面积达60%,经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有的“杀手”来自野外,7月17日,湖南省桃源县,一名7岁男孩因戏水滑落水中,其姐姐、奶奶先后下水施救,祖孙三人一起溺亡;有的“杀手”不易察觉,7月19日,浙江省杭州市,一名12岁男孩不慎从7楼家中坠下,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次次惨痛的悲剧,让多少“花儿”凋零,多少家庭破碎,多少家长痛不欲生!据不完全统计,全世界每年有近100万14岁以下的儿童死于交通事故、溺水、烧伤、跌落或中毒等意外伤害。在我国,意外伤害死亡占死亡儿童总数的26.1%。特别是每年暑期,是“杀手”最为肆虐的高发季节。 痛击“杀手”,需要法律盾牌。早在1996年,我国就设立了“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2007年,颁布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不仅如此,每临暑假,从教育部到各地方各学校,都会下发通知、提示、警告,不啻一张张“护身符”。然而,让“护身符”真正发挥作用,还需狠抓落实。 绷紧安全弦,要掌握安全知识。有统计显示,在家中发生的儿童意外伤害事件高达意外伤害事件总数的五成,温暖的家,稍不小心就“险象环生”。“杀手”往往青睐粗心的家长和无知的孩子。暑假期间,双职工父母上班,把孩子一个人留在家里,要明确无误地告诉孩子哪些能碰、哪些不能碰,要示范性地教会孩子安全使用水、电、煤气,严防烫伤、摔伤、磕伤、触电等伤害。还要特别提醒孩子不能给陌生人开门,做到“一人在家放暑假,生人敲门无应答,问路送奶查电表,绝不开门我当家”。 绷紧安全弦,要杜绝侥幸心理。“杀手”总是与侥幸相伴,比如,河水看着很浅,下去也许不会溺水;有陌生人搭讪,跟他走一趟也许不会有危险;午饭时间到了,打开煤气灶也许不会引发火灾;窗台上掉了玩具,爬上去也许不会坠楼;小药箱里的东西花花绿绿,尝尝又能怎样……孩子们好奇心强,思想单纯,往往懵懂不知危险来临,一不留神,就会被“杀手”盯上。 绷紧安全弦,要“众帮”更要“众爱”。公共安全教育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在搞好课堂安全教育的同时,应当积极帮助家长强化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公安消防、交通、治安以及卫生、地震等部门,应当派出人员担任学生校外辅导员,制订应急疏散预案,组织疏散演习活动;社会公众应当营造起孩子注重安全、人人关爱孩子的社会氛围,从“众帮”到“众爱”,共同击退“杀手”。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同样是注意安全,城市孩子和农村孩子的关注点不同。对城里孩子来说,自己一人在家的情况多,要注重家庭安全,严防抢劫拐骗;对农村孩子来说,留守儿童多,要倍加小心,不在不安全的地方戏水,严防溺水事故。 生命对每个人只有一次,幸福与孩子安危相连!暑期已至,“杀手”出没,冷酷无情,须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否则酿成恶果,一切都悔之晚矣! 《 人民日报 》( 2015年07月23日 18 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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