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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童谣”不如“游泳进课堂”

2015-07-28 07:55:31 宛诗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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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部在官方网站公布《中小学生预防溺水童谣》,其全文为:“游泳戏水夏日到,偷偷下水不得了。擅自结伴不能保,大人陪护不能少。没有救援不要去,陌生水域不可靠。水性差的不救人,安全六不别忘掉。”(7月26日《现代快报》)

近年来,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频发,令家长和老师心痛不已。因此,每当夏季来临之时,教育主管部门都要发出通知,要求各中小学加强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允许中小学生私自下水游泳,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此次教育部公布“防溺水童谣”,就是为了多一份安全教育、多一份善意提醒,其积极意义值得肯定。

然而,爱玩水是孩子们的天性,炎炎夏日到水中嬉戏,享受难得的清凉,更是许多学生的夏日最爱。“防溺水童谣”固然可以让孩子们多一份安全意识,却并不能从根本上让孩子们免于溺水悲剧。凡事堵不如疏,与其费尽心思地让孩子们记住“防溺水童谣”,倒不如授人以渔,引导青少年掌握游泳技能,做到理性下水。从长计议,学校应当开设游泳技能课程,让学生们真正学会游泳或许意义和作用更大。

其实,游泳教育应列入中小学生课堂,早就是教育专家、老师和家长的共同呼声。国家相关部门修订的《全民健身游泳等级标准》,也已将游泳列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在中小学校开设游泳课应该是大势所趋。但当前由于大部分中小学集中在农村,如果要开设游泳课,必须先要建游泳池,若要求每所学校建游泳池,不现实。同理,城区学校开设游泳课,既没有专门的游泳教练,也没有场所;如果租用游泳池,这项开支一般中小学校难以承担。在这样的情况下,“游泳进课堂”举步维艰。而反观国外,游泳早已成为一种普及的儿童体育教育。日本法律将游泳列为大中小学在校学生的必修课。每一所学校都必须建有游泳场馆,配备游泳老师或教练。法国政府则规定,学校与游泳场所应联合对初中以下不会游泳的学生进行义务教育,学生通过测试后颁发合格证书。

一次次的儿童溺水悲剧警示我们,“防溺水童谣”不如“游泳进课堂”。为了孩子、家庭,也为了国家的未来,希望各级各部门都能高度重视游泳教育,加大对学校游泳馆等体育教育设施的投入,把游泳不仅当作一项生命安全教育来抓,更把它当作一项功德无量的惠民工程来抓。只有让每一位少年儿童都掌握了这一生存技能,才能在意外自救、救助他人方面发挥关键作用,才能让生命的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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