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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火扑灭,事故调查须提速

2015-08-15 13:20:48 北青报特约评论员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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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调查组已赶赴天津开展工作,最高检应当派员同步参与事故调查,对于事故可能涉及的“背景”以及渎职侵权犯罪,要不失时机依法严查,为查清事故原因、打击“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天津市政府新闻办昨天召开“8·1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第三次发布会,宣布事故现场明火已基本扑灭,复燃可能性很小。截至昨天15时,事故共造成56人死亡,其中消防队员21人;住院治疗721人,其中危重症25人,重症33人。

“8·12”火灾爆炸事故是近年来罕见的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其火情之猛烈,爆炸当量之大,影响范围之广,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之严重,都远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由于现场存放大量危险品,附近有多个居民区和公共设施,给灭火救援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救援人员为此付出了巨大的牺牲。经过各方的通力协作和救援队伍的拼搏抢险,在事故发生近两天之后,终于将现场明火基本扑灭,初步控制了火情,消除了火灾蔓延的危险。这是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取得的阶段性胜利,为接下来的全面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立即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天津市组织强有力力量,全力救治伤员,搜救失踪人员;尽快控制消除火情,查明事故原因,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李克强总理立即做出批示,要求全力组织力量扑灭爆炸火势,抓紧组织精干医护力量全力救治受伤人员;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公开透明向社会发布信息。根据上述指示和批示,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抢险救援工作和事故原因调查应当同步进行、不可偏废,既不能出现一些人担心的事故调查妨碍和干扰抢险救援的情况,也不能因为要集中全力抢险救援,而使事故原因调查迟迟无法启动。

对火灾爆炸事故迅速展开调查,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公开透明向社会发布信息,不仅是为了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严肃惩处对事故负有法定责任的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也是为了以充分、权威的信息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各种不实传言谣言误导公众,为抢险救援和事故原因调查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昨天,天津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近日一篇题为《网曝天津爆炸公司总裁,背景果然这么深厚》的文章在网上疯传,天津网警经过调查核实,此信息系肆意编造的谣言,警方正在就此做进一步调查,查处情况将随时发布。重大事故发生后,官方及时发布全面、翔实的权威消息,是澄清不实传言、令谣言不攻自破的最好的办法,这次也不例外。针对有关涉事企业背景的各种猜测和议论,有关方面唯有向社会如实公布涉事企业的全部情况,才能让公众看清其背景是否“果然这么深厚”,才能消除公众对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等怀有的种种疑虑。

对重大事故的原因展开调查,我国已形成一套比较完整、成熟的工作机制,其中的一个重点是,检察机关主动、提前介入事故调查,与国务院或地方成立的事故调查组、安监部门紧密配合,及时掌握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线索,必要时同步初查或以事立案,防止证据灭失,贻误侦查时机。根据规定,凡是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的案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都要派员参与事故调查。近年来,最高检先后派员介入2011年“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案、2014年“8·2”昆山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案、2015年河南平顶山鲁山养老院重大火灾事故案等一批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发挥了检察机关特有的优势和作用,取得了积极的司法效果。

“8·1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已经达到上述条件,目前,国务院调查组也已赶赴天津开展工作。最高检应当派员同步参与事故调查,对于事故可能涉及的“背景”以及渎职侵权犯罪,要不失时机依法严查,为查清事故原因、打击“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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