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人社部、全总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 旅游业内人士说,这意味着“导游小费”将被合法化。出过国的人知道,小费在很多国家的服务业中普遍存在,是服务员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收入。可是在中国,眼下它仍然欠缺社会基础,即便“合法化”了也未必有多少人愿意掏钱。就像微信公众号文章里的打赏,好文章自然有人赏钱,大路货多几个人来看就很满足了。小费的合法化,给能够提供周到、贴心乃至增值服务的导游提供了获取更多收入、建立个人品牌的空间,但市场竞争的存在决定了小费很难成为导游全行业的增收项目。 旅游小费可以合法化,但如何让游客愿意掏钱,还得看导游的能力和技巧。旅行社推广导游小费需要逐步探索,切不可操之过急,也强制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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