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对法官闹“乌龙”要批评更要建议

2015-08-27 16:10:40 刘勋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民事裁定书本是很严肃的司法文书,可近日,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芝山法庭出具的一份民事裁定书闹起了“乌龙”,原告竟写成了被告。据了解,芗城区法院得知后非常重视,及时作出了裁定更正。该院有关负责人说,法官每人每年要办三四百件案子,工作量大,请公众理解。(8月27日 东南网)

监督法院工作,对法官提出批评建议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因此大至轰动全国的大案小至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的小案,公民都可以提出批评建议。法官在民事裁定书中将原告写成了被告,虽然并未对当事人的实际权益产生伤害,但是这样的错误依然是令人错愕,当事法官及所在的法院理应接受群众的批评与建议,毕竟司法文书的规范性、准确性关系着司法的形象与权威。然而对于法官出现文书的乌龙事件,公共舆论不能仅仅盯住法官的失误而无限放大,批评的层面不能仅仅停留在文字错误之上,法官们现实的工作状态也应该被公众知晓。对待法官“乌龙”事件不能简单地嘲讽、挖苦了之,如何提出中肯且富有建设性意义的意见应该是公民理性的体现。

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基层法院十分突出,年办三四百件案子的法官比比皆是。法官也不是机器人,需要思考判断的法律文书更不是流水线产品,每份法律文书都有个性化的要求,长期超负荷运转的办案法官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或轻或重的失误。对待法律文书的失误不能同司法腐败混为一谈,更不能简单将文书失误等同于司法作风问题,任何污名化、嘲讽式的批评法院或法官都无益于法治的进步、无益于减少此类现象的发生。

如何避免法官过度疲劳、如何帮助法官提升文书质量,应该是这起法官文书乌龙事件最令人思考的问题。无论是从制度改革还是从技术保障上,法院系统的改革都需要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高质量的法律文书保障体系更需要理性的声音提供创造性的参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