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民罗先生向媒体投诉,说自己在乘坐G3次列车从北京南站前往南京南站时,在餐车上遭遇“强制消费”——如果坐在餐车里,就必须要买一杯价值88元的茶水。罗先生不想买,但乘务员屡次推销,最后他烦不胜烦便买了一杯。 市场化的角度而言,餐车作为一种特色服务,是高铁上的稀缺资源,且运营成本显然要高于其他座位,因而高铁规定“坐餐车必须消费”其实也无可厚非。正如有律师所言,如果旅客没有消费活动却占据餐车座位,不仅可能影响他人前来就餐,也对餐车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现在的问题显然不是高铁上的餐车是否有自主经营权,而是怎么样经营,其经营方式能否经得住法理和情理的拷问。一杯88元的天价“高铁茶”,指向三个问题。其一,餐桌何以变茶座?坐餐车必须消费,不等于必须高消费,关键在于要给旅客以消费选择权。从报道看,一些无座旅客也并非不想消费,而确实是因为价格高得离谱,消费不起。一杯茶88元,显然超出了大多数人的心理承受范围,相当于在“你是想被宰还是想被宰”中做出选择,道理上说不通。 其二,市场经济虽然以自由竞争和自愿协商为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漫天要价。尤其是在高铁这样的特定空间里,商品和服务具有公共品的属性。相关人员表示,高铁上茶的价格经过铁路局批准但对“有没有经过物价部门的批准”,却并不清楚。那么,一杯“一次性纸杯盛着,上面飘着一小撮茶叶”的高铁茶要价88元,是否有价格欺诈的嫌疑呢? 88元一杯的茶,放在一些高档消费场所,其实并不算什么,公众之所以称其为“天价”,并表现出极大的反感,是因为它出现在高铁这样一个封闭而又移动的空间,旅客用脚投票的权利是非常有限。这样一来,就很容易助长铁路行业“我的地盘我做主”的强势乃至霸道心态,对消费者权益形成挤压。这其实是一个相当危险的信号,因为对于一个服务性行业来说,技术的进步与革新只是表象,服务品质的提升才是发展的根源。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