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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改购换租”是穿新鞋走老路

2015-09-02 17:18:12 孟木二梓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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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首次采用政府采购方式租赁公务用车,近日,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成为漳州市第一个“吃螃蟹”的单位。该单位将向漳州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用20辆公务用车,租期3年。(9月2日《海峡导报》)

不可否认,用租赁的车辆当公务用车的确是个很新颖的方式,也的确能很好地堵住公车私用的漏洞,对这种公车改革的创新勇气和精神应该点赞。不过,说租车做公务用车便宜,这个账还真得好好算算。

从上述新闻披露的一些细节来看,首先,仅租车的费用就不菲。所租车辆一共20辆,每辆每个月必须有200公里的保底数,每公里单价2.3元,一个月按22天算,一辆车一个月最少要1万元的租车费,20辆就是20万元,一年就是240万。如果公里数超过200公里,那费用还得增加,到底超过多少公里无法预估,费用到底是多少也就很难确定了。

其次,该单位还要养20个驾驶员。由于租车公司所租车辆并不包含驾驶员,单位就必须养20个驾驶员,才能让这些车辆上路,而这驾驶员平均人工成本每人8000元的话,那20个人就是16万。

第三,员工车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上述单位是个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应该参照政府机关的相关办法执行,也就是该单位员工也应该有数额不大的车补,由于我们并不知道该单位有多少人、具体的车补标准是多少,所以很难知道测算出车补费用,这里以该单位有200人、每人平均车补600元计算,一个月就是12万,一年就是144万。

一个单位,采用租车的方式,一年下来所花的费用高达400多万,到底是便宜了还是贵了,在不了解该单位过去公车费用的情况下,笔者不好妄下结论,但如果把租车费和车补费用加起来的话,就是买20辆15万元左右的新车都绰绰有余,剩下来的百把万用作油费也大差不差,这说明这种所谓的租车改革不过是玩了把钱从这个兜里装到另一个兜里的把戏。

实际上,进行公车改革现阶段的目标是为了减少公车数量,而上述单位以“最近业务繁忙、公务用车较多、单位缺车”所作的公车改革,根本就是一个幌子,公车该有的还有,驾驶员该养的还养,而每个人的车补还一文不少,试问:这样的公车改革岂不是在穿新鞋走老路,还有何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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