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平邑9·14”事件调查处置工作组20日发布消息称,在本次强拆事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15名主要嫌疑人全部补抓捕归案。在此之前,平邑县地方镇党委书记、镇长被停职检查,地方镇党委副书记魏运波等3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还有7名涉事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么多基层干部被追究责任,可见这起事件性质十分恶劣。9月14日7时许,平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苏然,根据与地方镇党委副书记魏运波及该镇工作人员高群的事先约定,带领本分局6名工作人员,对张纪民的妻子潘进惠实施了2个多小时的非法拘禁。在潘进惠受控制之时,高群带领15人赶到地方镇后东崮村农民张纪民家准备实施强拆。在推墙过程中,房子着火,张纪民被烧身亡。据现场勘查,火灾系张纪民自身行为所致。 对于这起事件,临沂市认为这是一起因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强制拆迁引发的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侵害的恶劣事件,并成立了调查处置工作组,依法进行调查。综观这起案件,这些基层干部对待拆迁户手段之凶狠,真是令人发指,说他们法纪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一点都不为过。 那么,是什么导致他们简单粗暴?当然跟该镇党委放松思想作风建设有关,但问题不仅于此,某报记者获得的一份《地方镇东崮社区拆迁安置方案》给出了答案:与民争利让他们利令智昏、不择手段。 这个拆迁安置方案显示,当地拆迁补偿标准为:宅基地按每平方米60元补助;房屋补偿按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标准执行,以评估公司实际评估补偿金额为准。与之对应,安置房的均价却是1100元/平方米。这样的补偿标准实际上是对农民财产的严重侵害。 以张纪民家为例,他家有五间房,院子长约15.5米,宽约13米,村委会评估补偿5.8万元。这意味着,张纪民要想住进满意的安置房,还需补交10万元左右,这将给他家日后生活带来沉重负担。 对农民财产的侵害,使地方政府以较低成本征用土地用于房地产、工业等项目开发,这或许可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财政增收,并相应提高干部收入,却以牺牲群众利益为代价,实质是与民争利,因而是不可取的。在错位政绩观引导下,一些地方下达硬任务给干部,干部为了保职务及提高经济待遇,加上思想作风有问题,因而简单粗暴地对群众实施强拆。 当前,城镇化正在持续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必然会有拆迁安置。多数地方对拆迁户补偿标准比较合理,对拆迁户的生活出路也多有考虑,因此拆迁安置能顺利进行。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拆迁补偿标准过低,且对群众实施一些强迫手段,让拆迁户尤其是农民遭受严重损失,引发社会矛盾,甚至发生恶性案件。利益驱动还使一些地方不顾实际情况,盲目圈地扩城,导致大量土地被占用,而新建房屋大比例空置,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 吸取反面典型的教训,我们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应当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和科学合理,也就是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维护群众的利益,并从实际出发,有序推进城镇化进程,让城镇化成为惠民利民工程,而不是引起社会矛盾的发源地。(福建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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