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日,《南京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新条例增加了禁止在列车内饮食等规定。记者了解到,自从《条例》实施以来,乘客在地铁上吃东西的现象大大减少了。不过,近日,一条关于一对夫妻在南京地铁车厢内喝饮料被处罚的消息在微博上引发讨论。对此,南京地铁方面表示,在车厢内喝水是否会被处罚,要根据现场情况界定。(9月28日 《现代快报》) 夫妻俩地铁喝饮料被罚,立即引发很多人的不理解。比如,有人质疑:“地铁线路很长,有时候在地铁上一坐就是半个多小时,口渴了怎么办?”。也有网友担忧,“有些低血糖或者有其他不舒服的乘客万一需要喝水应该怎么办?”。应该说,乘客的这些质疑,并不是无理取闹。而且,从个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地铁“禁饮”确实让人感觉有点冷冰冰、不人性。地铁运营方应该尽可能的满足乘客的饮水需求。 然而,一个必须直面的问题是,目前我国轨道交通并不发达。现阶段,它只能满足出行的要求,不能给人舒适的享受。比如,在高峰时段,地铁都会挤成一锅粥。这种情况下,地铁要做的仅仅是,帮乘客尽快到达,而不是给每个人一个相对固定的空间。否则,就会影响其他人的到达效率。以喝饮料为例,假如列车一逛荡,撒别人一身,是不是在影响别人的上班心情?由此可见,地铁“禁饮”是公共权益与私人利益的最大公约数。虽然让人感到不适,但也必须要遵守。 事实上,习惯也是力量。乘客对“禁饮”不适应,更多原因是未养成习惯。当人们对“禁饮”习以为常之后,就会习惯成自然,自觉的去践行。以南京地铁“禁食”为例,乘客普遍反映:“一年多了,吃东西的人少了,大家也逐渐习惯了地铁车厢内不吃东西。”由此可见习惯足以帮我们改变陋习。因此,为了公共利益这个最大公约数,只要我们克服初始期的不适,“禁饮”就一定能花开蒂落。 当然,地铁“禁饮”,也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该以罚为主。而是要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比如,对老年人乘客,我们不但不能禁止其饮水,而且还要在老弱病残专区,给其提供饮水便利。而且也该看到,不同于饮食,饮水对周边人的影响相对较小,因此我们要以劝诫为主,只有屡劝不改的,才予以罚款。唯有如此,才易于形成“禁饮”共识,方便每一个人的出行。 地铁“禁饮,虽给我们带来不便,却是目前公共权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最大公约数,我们只能去遵守、去践行。也许,这并不是最理想的结果,却是现阶段我们最现实的选择。 |
相关阅读:
- [ 09-29]地铁喝饮料被罚,可以讨论但要守法
- [ 09-29]地铁“禁饮”是否小题大做
- [ 09-29]地铁喝水被罚,“管理洁癖”也是一种病
- [ 09-29]地铁禁饮之争不能仅留在法规是否合理上
- [ 09-29]“地铁禁食”:文明倡导胜于开罚单
- [ 09-28]地铁“禁饮令”需要接地气的温情
- [ 09-28]“图像曝光”地铁逃票,别把歪招当大招
- [ 09-28]“逃票曝脸”,地铁岂能画满刺青还蒙面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