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京东员工何以在工商局上班

2015-10-14 07:36:03 苑广阔 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以“打假第一人”而知名的王海日前在其微博上实名举报京东商城,声称“京东商城职员冒充工商局公务员在工商局办公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同时贴出大量证据称“北京工商局开发区分局消保科科长王某峰在京东商城购物免单”。对此,北京市工商局11日举行说明会,称京东确实有联络员进入分局工作场所,但职责只是配合分局解决消费投诉。(10月13日《北京日报》)

按照常理,当一个企业面临消费者的投诉比较多,消费纠纷比较频发的时候,由工商部门派人常驻企业,以承担监督职责,维护消费者利益,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反过来由企业派驻员工到工商局“办公”,却极为少见,因为这似乎颠倒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面对外界的质疑,不管是当地工商部门,还是京东方面,都一致表示这么做只是为了让企业配合工商部门解决消费投诉,同时也可以提高处理消费投诉的效率,但这样的解释明显难以服众。

一方面,企业和工商在一栋大楼里“合体办公”,等于是监督者和被监督对象玩“一家亲”,至少外界无法判断消费者的投诉材料是先到了工商部门的手里,还是先到了京东员工的手里。一旦投诉材料先到了京东一方的手里,那么也就意味着京东在面对和消费者纠纷的时候,就既是运动员,又充当了裁判员,如此一来,消费者的权益还有何保障?另一方面,即便工商部门接收到的部分消费者投诉材料,需要转交给商家去核实、处理,但在通讯如此发达的今天,真的非要为了追求效率而让商家“上门服务”吗?什么样的投诉材料和信息不能通过快递、电子邮件等等传递?

更值得质疑的是王海在举报中所宣称的,该工商分局消保科科长王某峰在京东商城购物免单的事情。如果这事属实,那么京东就涉嫌以财物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同时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当地那么多商家,唯独京东能够享受到派驻工作人员常驻工商局的“超国民待遇”。尤其是在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利用电子礼品卡、微信转账等新的方式进行权钱交易、收礼送礼的当口,这个“购物免单”确实值得警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