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规范快递专用车辆重在疏导与服务

2015-10-28 08:14:21 木须虫 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26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外公布。意见明确,将研究出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以及生产、使用、管理规定。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用于城市收投服务的管理办法,解决“最后一公里”通行难问题。(10月27日《京华时报》)

将快递专用电动车国标及相应管理办法,写进国家层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既反映了支持行业发展务实的态度,也从另一个层面反映出快递业用车混乱、管理困难,制约快递收投通行便利等诸多现实问题。

研究出台快递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以及生产、使用、管理规定,最根本的目的是改变快递收投用车无序化,确立全国范围内通用、统一的制式化“标配”,而限定为电动三轮车,也赋予了严格的环保要求。更重要的是,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为快递用车的合法性创造了前提,有利于改变快递收投营运在交通管理中受限,靠例外“施舍”过日子的尴尬局面。

快递行业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其间不乏野蛮生长给社会秩序带来的隐忧,收投的用车与交通问题即是如此。不过,行政的介入,又不免令人担忧会产生“一管就死”的问题。的确,制定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难免带有切割市场利益的功能,衍生出左右不同利益格局的支配问题。所以,在推进国标准制定和专用电动三轮车在行业配置过程中,也要恪守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防止权力越位,甚至出现地方借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真正让规范快递专用车辆定位在疏导与服务。

一方面快递行业应参与到国标的制定中来,确保专用电动三轮车能够满足快递收投的普适需求;另一方面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在推动快递专用三轮车的替代与购置过程中,应赋予快递企业充分而自由的选择权,并合理设置旧车淘汰的过渡周期。此外,交通管理方面,在快递专用三轮车满足交通安全基本条件与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赋予其交通通行、依靠的便利,对规则进行细化,趋利避害。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